罚抄作业侵犯了学生什么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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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罚抄作业如果抄写数额不合理(比如1000遍以上),造成身体长时间的疼痛,侵害学生的生命健康权。如果有构成变相体罚的行为,还侵犯了学生的人格尊严。如果只是在正常的教学活动中罚抄写学生,那么就没有侵害学生的任何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八条 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四)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六)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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