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服预备役年限是多少?
原则上所有退出现役的军人必须服预备役(因某些生理、心理疾病或身体伤残等其他因素确实不适合继续服预备役的除外)。
我国现行兵役法规定:现役士兵从退伍后进行预备役登记之日起服士兵预备役,28周岁前为一类预备役,根据国家需要随时改服现役;29至35周岁为二类预备役,根据国家需要适当选调服现役;战时国家总动员期间,45周岁以内者均可重服现役。
和平时期,预备役士兵由区、县人武部军事科管理,每年都要将满28周岁的一类预备役士兵改为二类预备役士兵,将满35周岁的二类预备役士兵退出预备役,档案另行保管。
是到规定年龄后退出,不是固定年限,一般至三十五岁。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二十二条 士兵退出现役时,符合预备役条件的,由部队确定服士兵预备役;经过考核,适合担任军官职务的,服军官预备役。
退出现役的士兵,由部队确定服预备役的,自退出现役之日起四十日内,到安置地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办理预备役登记。
第二十三条 依照本法第十三条规定经过兵役登记的应征公民,未被征集服现役的,办理士兵预备役登记。
第二十四条 士兵预备役的年龄,为十八周岁至三十五周岁,根据需要可以适当延长。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
预备役士兵达到服预备役最高年龄的,退出预备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士兵退出现役时,符合预备役条件的,由部队确定服士兵预备役;经过考核,适合担任军官职务的,服军官预备役。退出现役的士兵,由部队确定服预备役的,自退出现役之日起四十日内,到安置地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办理预备役登记。士兵预备役的年龄,为十八周岁至三十五周岁,达到服预备役最高年龄的,即退出预备役。预备役人员必须按照规定参加军事训练、执行军事勤务,随时准备参军参战,保卫祖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