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化的发展,农民进城,留守老人都去世了,土地该由谁来种?
现阶段,一些农村土地正在通过土地分成的方式促进大规模农业种植和生产。农村居民可以在年底后将土地移交给农业合作社,以取代其股份,并获得现金分红。在这一类别中,不愿意耕种土地的农村居民也可以通过土地以各种方式获得收入。目前,国家正在积极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家庭农场等群体的发展,这些群体将来将属于大型农业种植户。
通过土地流转等方式进行农业规模化种植,城市化后,国家的土地整治也将促进这一群体的大规模种植。根据国家规定,农村地区留守老人的土地也可以在他们死后继承。毕竟,土地可以说是属于集体的。许多老年人死后仍需将其归还给大队。毕竟,现在已经有了承包地。老年人去世后,他们也可以与负责人签约,他们的亲属也可以直接签约,然而,农村地区的许多老年人都有孩子。
老年人去世后,他们自然会将这些土地继承给下一代,对于老年人来说,他们必须有农村地区的家庭成员组合,每个家庭成员都有不同的土地,因此许多土地被继承或收回。这是现代社会面临的最大问题。许多农村土地在老人去世后闲置,然后被遗弃。但现在许多作物被用来种植大量农产品,这也是一个很好的解决方案。
土地是农民的生命,有了土地,农民可以满怀信心地生活和生产,然而,许多农村居民不知道这片土地属于谁,目前,我国大量农民涌入城市务工,农村大量土地处于废弃状态。以我的家乡为例。因为它原来是山区,耕地资源很少。我不能靠在家种地赚钱,绝大多数中青年劳动力在户外工作,只有少数人留在农村地区,根据我们村的统计,全年居住在农村的人口不到十分之一。
从现代农业发展的角度来看,我国现代农业发展的基本方向是新型专业农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规模经营。中国一些地区正在实施承包地和宅基地的“有偿退出”政策。以有偿收回承包土地为例,按照试点地区的补偿标准,一亩土地的补贴一般为3-4万元,由于经济发展水平不同,补偿标准也不同。
由于前期基础设施建设一次性投入较大,新培育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购买生产资料,但资金实力有限,贷款抵押物缺乏,不敢在购买农业机械和应用新技术方面增加投资,这直接影响到生产经营的现代化。尽快建立农村“三权”抵押贷款风险防范机制,不断提高金融机构办理大型经营实体贷款的积极性,解决其融资困难。
加强农业组织建设,在一些新的农业经营主体建设过程中,还存在土地出让合同不规范、农民出让金支付不及时、出让土地双方单方面违约、部分农民不信任、不支持经营主体等问题。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规模经营,不仅要在数量上有所突破,而且要确保质量,切实保护农民的切身利益。
解决农民的担忧,大多数中青年劳动力到城市工作,并愿意转让土地。一些50岁左右的农民有一种爱护土地的情结。他们反映自己年龄较大,农民工就业困难,没有养老保险,不转让土地,可以养一些牛羊来解决自己的温饱和一些收入问题。如果土地被出让,出让金只能维持日常生活,更谈不上富裕和富裕,促进农民向公民转化的社会保障、住房、就业等政策需要加快。特别是农村老年人养老保险需要尽快争取和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