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和两制是什么意思
应该是“一国两制”,是“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简称,是指在统一的社会主义国家内,在中央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经过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决定,可以容许局部地方由于历史的原因而不实行社会主义的制度和政策,依法保持不同于全国现行制度的特殊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单一制国家,为和平解决祖国统一问题而创设的“一国两制”,是单一制国家内部的两种制度。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享有高度自治权的地方行政区域,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
香港、澳门的主权和治权都在中央,其高度自治权是中央依法授予的。尊重和维护“一国”是实行“两制”的前提,“一国”是不可挑战的,而“两制”必须在“一国”之内运行。实行“一国两制”的目的,是要在坚定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同时,维护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
文化内涵
“一国两制”的法理基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这些都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
基本法明确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宣布战争状态或因特别行政区内发生特别行政区政府不能控制的危及国家统一或安全的动乱而决定特别行政区进入紧急状态,中央人民政府可发布命令将有关全国性法律在特别行政区实施。这些规定,都体现了“一国”的原则性、根本性和“两制”的从属性、派生性。
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针,就必须坚持依法治港治澳,维护宪法和基本法确定的宪制秩序。要把坚持“一国”原则和尊重“两制”差异结合起来,把维护中央对特别行政区全面管治权和保障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权结合起来,把发挥祖国内地坚强后盾作用和提高特别行政区自身竞争力结合起来。
完善特别行政区同宪法和基本法实施相关的制度和机制,坚持以爱国者为主体的“港人治港”、“澳人治澳”,提高特别行政区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
没有一国和两制这个词语,正确为:一国两制,即“一个国家,两种制度”,是中国政府为实现国家和平统一而提出的基本国策。
含义
“一国两制”即“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简称。“一国两制”指的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国家的主体实行社会主义,香港、澳门和台湾实行资本主义。共产党为解决祖国大陆和台湾和平统一的问题以及在香港、澳门恢复行使中国主权的问题而提出的基本国策。
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大陆坚持社会主义制度作为整个国家的主体,同时允许台湾、香港、澳门保留资本主义制度。
2020年5月28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以高票表决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这是“一国两制”实践中具有重大意义和深远影响的大事,充分体现中央维护国家安全的坚强意志和坚定决心,充分体现中央对香港整体利益和香港同胞根本福祉的坚决维护和最大关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