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塔夫里阿罗斯《全球通史》历史意义
斯塔夫里阿诺斯的《全球通史》,作为全球史观的代表作,对于中国读者具有特殊的重要意义。
其中最为重要的一点,是《全球通史》摒弃了西方传统的世界历史的阐释方法,如“古代—中古—近(现)代”的“三分法”,将整个人类历史的演进划分成两个基本的阶段,即1500年以前诸孤立地区的世界和1500年以后西方的兴起并占优势的世界。
这样一种划分方法对许多中国读者来说是不习惯的,因为大多数中国读者已经按照“三分法”形成了自己对历史的思维定势。
但这样一种划分却有利于消除中国读者头脑中中国历史与世界历史之间的“时间位差”,把对中国历史的理解和认识真正融入到对整个世界历史的理解和认识中去。
众所周知,“上古—中古—近代—现代”是中国历史学家对世界历史最为常见的阶段划分,也是从前苏联移植过来的一种世界历史阐释体系,实际上是西方学术界“三分法”的变种。
它无视“中世纪”只是欧洲乃至西欧独有的历史经历这样一种事实,而将整个人类社会的发展镶嵌到一个统一的框架之中,同时也把中国历史的阶段划分置于一种十分尴尬的境地:1840年开始的中国“近代”要比世界历史上的“近代”晚几百年。
中国人由此不得不按照中国与世界两个不同的时间表来理解中国的过去与世界的过去。
斯塔夫里阿诺斯的《全球通史》无意这样为难我们。
它也使用“中世纪”这样的概念,但主要用于描述欧洲的历史进程及其与欧洲以外地区历史进程的比较,而不是要把各地区的历史整齐划一。
换言之,它没有设定一个统一的标准来评价世界各地区的历史进度。
实际上,当代多数西方学者都已抛弃了传统的“三分法”,承认“历史在这个星球上不是按同一个速度进行的”,“三分法”存在着清晰的欧洲中心论偏见。
正如美国学者威廉·迈克高希在他的《世界文明史》中所指出的:“世界上大多数人口不是基督徒,并且只有亚欧大陆的最西端属于罗马帝国。
一个帝国崩溃后,出现的是一个影响全体的但无帝国疆界的宗教,在后来是它的分裂及由一个世俗的秩序取而代之,这种经历对于西方社会是独一无二的。
其他社会的历史表现出一种不同的模式。”但是,对于“三分法”的否定并没有阻碍西方学者在世界历史分期上进行的不懈努力。
实际上,多少年来,西方学者在世界历史的分期上一直在做不同的努力,他们从不同的角度探求整个世界历史进程中时间与空间的契合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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