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惩情况怎么填?
根据个人情况填写。
主要有奖惩两方面的内容。
一,奖惩方面均无内容可填
部分同学在校期间,更注重学业,并没有获得什么奖励,亦未受过处分,此时,这里就可以填写“无”,或者直接空出这一项。
二,奖励方面
1、是否获得过市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团员
2、参加过一些例如作文竞赛等的市级以上奖状
3、是否参加过如全国高中物理竞赛等比赛并获得奖励
4、大学在校期间,是否参与过大型国家级比赛,并由此获得过奖励
5、要求:奖励应填写清楚获奖时间、地点、原因和奖项。
三,处分方面
根据个人情况填写。是否曾在学籍上留有处分。每个人情况都不相同,依据自身实际填写即可。
1、若在校期间受过党、团及行政处分但由于表现突出而撤消处分者,则填“无处分”;
2、若在校期间受过党、团及行政处分而未撤消处分者,则应如实填写所受处分的时间、地点、原因和处分等级。
扩展资料
奖励分类
解放军
《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规定:
第十四条对个人和单位的奖励项目:
(一)嘉奖;
(二)三等功;
(三)二等功;
(四)一等功;
(五)荣誉称号。
前款规定的奖励项目,依次以嘉奖为最低奖励,荣誉称号为最高奖励。
第十五条对获得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奖励的个人,分别授予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奖章。对获得荣誉称号奖励的个人,由军区以及其他相当等级的单位批准的,授予二级英雄模范勋章;由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的,授予一级英雄模范勋章。
对获得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奖励的单位颁发奖状;对获得荣誉称号奖励的单位授予奖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毕业生登记表-填表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