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类,二类,三类居住用地有什么区别城市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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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二类,三类居住用地的区别如下:
1.一类居住用地,市政公用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良好,以低层住宅为主。
2.二类居住用地,市政公用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良好,以多、高层住宅为主。
3.三类居住用地,市政公用设施比较齐全,布局不完整,环境一般,或住宅与工业等用地有混合交叉。
扩展资料:
根据国家标准《城市用地分类规划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规范规定,居住用地的主要内容有:
1、住宅用地。住宅建筑基底占地及其四周合理间距内的用地(含宅间绿地和宅间小路等)的总称。
2、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一般称公建用地,是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配建的、为居民服务和使用的各类设施的用地,应包括建筑基底占地及其所属场院、绿地和配建停车场等。
3、道路用地。居住区道路、小区路、组团路及非公建配建的居民小汽车、单位通勤车等停放地。
4、公共绿地。满足规定的日照要求、适合于安排游憩活动设施的、供居民共享的游憩绿地,应包括居住区公园、小游园和组团绿地及其他块状带状绿地等。
居住区内各项用地所占比例的平衡控制指标,应符合居住区用地平衡控制指标;人均居住区用地控制指标也应符合规定。
参考资料:居住用地——百度百科
深美林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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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居住用地分为4类:一类居住用地是指市政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良好、以别墅等独立式住宅(三层及以下)为主的用地,二类是市政公用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较好、以多、中、高层住宅为主的用地,三类是市政公用设施比较齐全、布局不完整、环境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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