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成本。生产成本和存货的关系
1、所有生产的产品在月末或年末都完工成为存货,则生产成本=存货。
比如,根据生产计划,一批产品的生产数量为1000件,如果全部完工的话需要两个月的时间,这样生产成本账户所核算的内容是这1000件的生产费用;产品是陆续制造和完工的。
第一月末,生产成本账户的余额为50000元,根据月末完工产品的数量为600件,则完工产品的金额为30000元,在这里,月末生产成本所核算的金额为在产品的价值。
2、如果不能全部完工,那么存货=主营业务成本。
如果本月销售400件产品(比如每件售价为100元),结转400件已售库存产品的成本,则主营业务成本为400X50=20000元,月末,库存商品余额,为未售库存商品的价值。
扩展资料:
主营业务成本不同情况下的账务处理:
1、月末,企业应根据本月销售各种商品、提供的各种劳务等实际成本,计算应结转的主营业务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商品”、“劳务成本”科目。
采用计划成本或售价核算库存商品的,平时的营业成本按计划成本或售价结转,月末,还应结转本月销售商品应分摊的产品成本差异或商品进销差价。
2、企业本期发生的销售退回,一般可以直接从本月的销售商品数量中减去,也可以单独计算本月销售退回商品成本,借记“库存商品”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3、根据建造合同准则确认合同收入时,按应确认的合同费用,借记本科目,按应确认的合同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工程施工——合同毛利”科目。
合同完工时,还应按相关建造合同已计提的预计损失准备,借记“存货跌价准备——合同预计损失准备”科目,贷记本科目。
参考资料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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