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新农合去哪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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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单位出具预参合职工医保证明信,带合作医疗证、户口簿、个人身份证到县新农合办公室办理注销手续,由新农合办公室出具已注销证明,持此证明由单位办理职工医保。
一、怎么取消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
1、新农合取消手续并不复杂,只要当年不交便会自动失效;
2、可以通过以下几点了解:第一,在上班时间打12333
社保中心电话咨询怎么取消。第二,打新农合医疗本上的咨询电话咨询。第三,上班时间去当地社保中心咨询。
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
二、以下是不属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1、自行就医(未指定医院就医或不办理转诊单)、自购药品、公费医疗规定不能报销的药品和不符合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2、门诊治疗费、出诊费、住院费、伙食费、陪客费、营养费、输血费(有家庭储血者除外,按有关规定报销)、冷暖气费、救护费、特别护理费等其他费用;
3、车祸、打架、自杀、酗酒、工伤事故和医疗事故的医疗费用;
4、矫形、整容、镶牙、假肢、脏器移植、点名手术费、会诊费等;
5、报销范围内,限额以外部分。
三、不报类型
1.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发生的医疗费用;
2.自杀、自残的(精神病)除外;
3.打架、斗殴、酗酒、吸毒及其他因犯罪或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所致伤病的;
4.交通事故、意外伤害、医疗事故等;
5.因美容、矫形、生理缺陷等进行治疗的;
6.属于工伤保险(含职业病)或生育保险支付范围的;
7.国家和省市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其他不支付费用情形。
各省(区、市)要在认真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加大工作力度,完善相关政策,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
2006年,使全国试点县(市、区)数量达到全国县(市、区)总数的40%左右;
2007年扩大到60%左右;2008年在全国基本推行;
2010年实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基本覆盖农村居民的目标。
东部地区可在规范管理的基础上加快推进速度,有条件的地区可探索多种形式的农村医疗保障办法。
在推进试点工作中,各地区要贯彻自愿、互助、公开、服务的原则,坚持农民以家庭为单位自愿参加,不搞强迫命令;
坚持合作医疗制度的互助共济性质,动员农民共同抵御疾病风险;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规范操作,加强监管;坚持便民利民,真正让农民受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一、怎么取消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
1、新农合取消手续并不复杂,只要当年不交便会自动失效;
2、可以通过以下几点了解:第一,在上班时间打12333
社保中心电话咨询怎么取消。第二,打新农合医疗本上的咨询电话咨询。第三,上班时间去当地社保中心咨询。
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
二、以下是不属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1、自行就医(未指定医院就医或不办理转诊单)、自购药品、公费医疗规定不能报销的药品和不符合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2、门诊治疗费、出诊费、住院费、伙食费、陪客费、营养费、输血费(有家庭储血者除外,按有关规定报销)、冷暖气费、救护费、特别护理费等其他费用;
3、车祸、打架、自杀、酗酒、工伤事故和医疗事故的医疗费用;
4、矫形、整容、镶牙、假肢、脏器移植、点名手术费、会诊费等;
5、报销范围内,限额以外部分。
三、不报类型
1.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发生的医疗费用;
2.自杀、自残的(精神病)除外;
3.打架、斗殴、酗酒、吸毒及其他因犯罪或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所致伤病的;
4.交通事故、意外伤害、医疗事故等;
5.因美容、矫形、生理缺陷等进行治疗的;
6.属于工伤保险(含职业病)或生育保险支付范围的;
7.国家和省市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其他不支付费用情形。
各省(区、市)要在认真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加大工作力度,完善相关政策,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
2006年,使全国试点县(市、区)数量达到全国县(市、区)总数的40%左右;
2007年扩大到60%左右;2008年在全国基本推行;
2010年实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基本覆盖农村居民的目标。
东部地区可在规范管理的基础上加快推进速度,有条件的地区可探索多种形式的农村医疗保障办法。
在推进试点工作中,各地区要贯彻自愿、互助、公开、服务的原则,坚持农民以家庭为单位自愿参加,不搞强迫命令;
坚持合作医疗制度的互助共济性质,动员农民共同抵御疾病风险;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规范操作,加强监管;坚持便民利民,真正让农民受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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