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役军人身份证过期怎么补办
现役军人办理身份证具体步骤:
1、在所属部队领取《军人身份证号码登记表》,填写表格相关信息并加盖部队公章;
2、携带《军人身份证号码登记表》到原户籍地派出所、公安局办理相关手续,最后到您部队所属地派出所办理身份证即可,可以是本人携带《军人身份证号码登记表》,也可以交由亲属代为办理;
3、义务兵和士官统一由原籍办理;军官以前有证的,由原发证地公安机关负责核对升位号,没办理过的,由部队驻地公安机关办理。
扩展资料
依据《现役军人和人民武装警察居民身份证申领发放办法》第五条规定,现役军人、人民武装警察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现役军人、人民武装警察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由本人所在团级以上单位向本人长期固定住址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代为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规定: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根据新修订的《居民身份证法》同时规定,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包括自愿登记指纹信息,从2013年起,在全国部分大中城市户籍派出所先期试行身份证自愿登记指纹信息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请及时为官兵做好身份证换领工作--军事--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