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关条约是谁签订的

 我来答
乜虹影00D
2022-10-29 · TA获得超过482个赞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回答量:187
采纳率:100%
帮助的人:3.2万
展开全部

马关条约签订时间:1895年4月17日。

《马关条约》为中国清政府和日本于1895年4月17日(光绪二十一年三月二十三日)签署的条约,原名“马关新约”,日本亦称为下关条约或日清讲和条约。包括《讲和条约》十一款,《另约》三款,《议订专条》三款,以及《停战展期专条》两款。

《马关条约》的签署标志着中日甲午战争(第一次中日战争)的结束。中方代表为李鸿章和李经芳、日方代表为伊藤博文和陆奥宗光。



《马关条约》主要内容:

1、割地:中国割让辽东半岛(后因三国干涉还辽而未能得逞,清政府支付3000万赎辽费)、台湾岛及其附属各岛屿、澎湖列岛给日本。

2、赔款:赔偿日本2亿两白银。

3、通商:中国还增开沙市、重庆、苏州、杭州为商埠。

4、设厂:允许日本在中国的通商口岸投资办厂。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为你推荐:

下载百度知道APP,抢鲜体验
使用百度知道APP,立即抢鲜体验。你的手机镜头里或许有别人想知道的答案。
扫描二维码下载
×

类别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

说明

0/200

提交
取消

辅 助

模 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