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兵有休假的时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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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情况下义务兵两年时间是没有假期的,而士官可以享受探亲假或者休假,但一年内只享受探亲假或者休假中的一项,当年未享受的不得跨年度累计。士官探亲、休假假期不含国家法定节日的放假时间。当兵每周一般就星期天休息一天,星期六有时也可以休息。所谓休息也就是不用搞训练,不用出早操,但也不能睡懒觉,星期天的下午4点就算收假,出去营区也有严格的人数和时间限制,时间都是以小时计算,不能超假。过年,国庆等等,一般就休息3天,制度和周末一样。无论休不休息,每天晚上9点的晚点名是必须参加的。义务兵没有假期,这个假期指义务兵正常休假的时间。也就是说,在2年义务服役期,义务兵是不能够回家休假的,只有转为士官统称军士之后,当兵才会有正常假期。不过也有特例,这就是义务兵也可以请事假,这个主要看情况。事假一般不超过7天,不含往返路途时间,如果情况确实特殊,还可以续假,但最长合计不超过15天。
法律依据:
《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官探亲休假规定》第三条
士官按照下列规定享受探亲假:
(一)未婚士官(离异、丧偶士官)与父母不在一地生活的,一级士官任期内享受两次探望父母假,每次假期20天;二级以上士官每年享受一次探望父母假,假期30天;已婚士官与父母不在一地生活(含配偶为独生子女且与岳父母、公婆不在一地生活)的,每两年享受一次探望父母假,假期20天;
(二)已婚士官与配偶不在一地生活的,每年享受一次探望配偶假,假期40天;
(三)已婚士官与配偶、父母不在一地生活,其父母或父母一方与配偶居住在一地的,只享受探望配偶的假期;与配偶、父母均不在一地生活,一年内同时符合探望配偶和探望父母条件的,假期45天;
(四)未婚士官利用探望父母假期结婚的,按照已婚士官探望配偶的假期执行,当年不再另外享受探望配偶的假期。
法律依据:
《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官探亲休假规定》第三条
士官按照下列规定享受探亲假:
(一)未婚士官(离异、丧偶士官)与父母不在一地生活的,一级士官任期内享受两次探望父母假,每次假期20天;二级以上士官每年享受一次探望父母假,假期30天;已婚士官与父母不在一地生活(含配偶为独生子女且与岳父母、公婆不在一地生活)的,每两年享受一次探望父母假,假期20天;
(二)已婚士官与配偶不在一地生活的,每年享受一次探望配偶假,假期40天;
(三)已婚士官与配偶、父母不在一地生活,其父母或父母一方与配偶居住在一地的,只享受探望配偶的假期;与配偶、父母均不在一地生活,一年内同时符合探望配偶和探望父母条件的,假期45天;
(四)未婚士官利用探望父母假期结婚的,按照已婚士官探望配偶的假期执行,当年不再另外享受探望配偶的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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