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发票开出后,收票方将抵扣联和发票联遗失,怎么办,着急啊
增值税发票开出后,收票方将抵扣联和发票联遗失,怎么办,着急啊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2]10号】规定,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该发票丢失前未通过防伪税控认证系统的认证,购货单位应凭销货单位出具的丢失发票的存根联影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通过后可凭该发票影印件及销货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抄报税证明单”,经购货单位主管税务机关稽核批准后,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合法凭证抵扣进项税额。
增值税发票的抵扣联、发票联遗失了,怎么办?
你把你的记账联影印,连同原件去主管税务局,填个表“丢失发票已报税证明单”,这张单子一示三联,税务留一联,你留一联,还有一联给对方。另外你要把你的记账联印两份给对方
对方会计会用其中一份影印件走账,另一份影印件用来认证,对方企业的税务只要看到你方税务开出的“已报税证明单”,就可以允许他用影印件认证了。
虽然有点麻烦,但不会罚款,所以祝你好运。
增值税发票抵扣联和发票联怎么用
请对照以下要求使用:
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基本联次或者基本联次附加其他联次构成,分为三联版和六联版两种。基本联次为三联:第一联为记账联,是销售方记账凭证;第二联为抵扣联,是购买方扣税凭证;第三联为发票联,是购买方记账凭证。其他联次用途,由纳税人自行确定。纳税人办理产权过户手续需要使用发票的,可以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第六联。
公司开出一份给客户的增值税发票,遗失了发票联和抵扣联
写一份说明,说明情况,带上说明,发票记账联影印件 到你公司主管税务机关,让你公司主管税务机关出具证明,证明贵公司确已开过此发票并已经纳税,将此证明交给客户.由客户带着此证明, 贵公司发票影印件,情况说明,到当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就行了.
增值税发票的抵扣联跟发票联弄丢了,开票方不肯开《增值税发票遗失证明》怎么办?
让对方在当地税局办理发票遗失。要登两个报纸,一个是当地的日报,一个是中国税务报。登报费大概800-900元。然后税务还会罚款,我接触过,有罚过200元。 你跟对方协商一下呗,让他们跟你们办理一下,费用到时是需要你们付的。
增值税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都丢了,怎么办?
对于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有两种情况需要注意:
1、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影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稽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2、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影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影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稽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另外,根据
档案规定,对于外贸企业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联和抵扣联的,在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相符后,可凭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影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稽核同意后,向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申报出口退税。
增值税发票联抵扣联遗失怎样写说明
丢失证明 今有我单位因保管不慎,将(写上是否为空白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遗失,已登报宣告作废,特此证明。 字轨号码: 发票号码: 开具内容: **单位 年 月 日
影印增值税发票,抵扣联和发票联有区别吗?
原则上,做账时,开出去发票的单位做账,自己家里肯定是用发票的“存根联”或者“记账联”。
受理(收到)发票的单位记账,用的是“发票联”,“抵扣联”是受理发票的单位专用于进项税抵扣的,认证抵扣后,要单独装订成册储存。
至于你说的影印票据,理论上,发票影印件是不能用来做账的(特殊情况除外),所以,影印哪联没什么关系。
增值税发票抵扣联和发票联不见了,怎么办?后果是什么?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二十八条规定,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影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稽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影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影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稽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