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时候英国开始对香港的殖民统治?
英国开始对香港的殖民统治,时间是在第一次鸦片战争时,当时清政府战败于1842年8月29日与英国签订的《南京条约》,将香港岛及鸭脷洲割让给英国。
1860年10月,第二次鸦片战争时清政府再次战败,被迫签订《北京条约》,将九龙半岛(时称九龙司地方一区)界限街以南及昂船洲交给英国管治。
1898年,清政府与英国签订《展拓香港界址专条》,将深圳河以南,界限街以北的230块大小岛屿总计975.1平方公里的土地租借给英国,并将租借地称为“新界”,租期为99年。
从1898年7月1日开始,至1997年6月30日期满。从而占领香港全境。
扩展资料:
邓小平收回香港:
邓小平为解决香港、澳门、台湾问题,实现祖国和平统一,倾注了大量心血。他从实际出发创造性地提出“一个中国,两种制度”的构想。
1982年至1984年,中英两国就落实香港前途问题进行谈判,1984年12月19日签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政府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
决定1997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中方承诺在香港实行“一国两制”。
1997年7月1日,中国政府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基本法开始实施。香港进入了“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历史新纪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