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近现代人物简介(2)
马文瑞(1912—2004),曾用名马发海。生肖:鼠。陕西省子洲县人。
早年就读于陕西省米脂县中学。
1926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28年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曾任共青团陕西省绥德西区区委书记、绥德县委书记,中共绥德县委常委,中共陕西省安定县北区区委书记、县委宣传部部长、县委书记,中共陕北特委南路特派员、陕北特委委员兼共青团特委书记,陕甘边根据地东区革命委员会主席,中共陕北省委秘书长兼白军工作部部长(书记郭洪涛),中共驻东北军工作委员会书记。
1937年春入延安抗日军政大学学习,并任第4大队9支队支部书记。
全国抗战时期,先后任中共陕北西区区委书记,陕甘宁边区保安司令部庆环军分区政治委员(司令员王世泰),中共庆环区委书记兼军分区政治委员,中共陇东地委书记兼军分区政治委员(司令员王维舟),陕甘宁晋绥联防军第385旅政治委员(旅长王维舟)。
1944年初入延安中央党校学习,同年秋任中共中央西北局组织部副部长(部长陈正人)。
抗战胜利后,任中共中央西北局组织部部长、常委、副书记(第一书记彭德怀)兼党校校长。
新中国成立后,历任中共中央西北局常委、副书记(1953)兼组织部部长、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党校校长,西北军政、行政委员会监察委员会主任,国务院劳动部部长(1954—1970)、党组书记(1955—1966)。
1977年6月起,相继任国家计划委员会副主任,中央党校副校长,中共陕西省委第一书记(1978—1984)兼省军区第一政治委员(1979—1984),陕西省第五届人大常委会主任,政协第六届全国委员会副主席(增选),政协第七届全国委员会副主席、法制委员会主任。
是中共第八届中央候补委员,第十一、十二届中央委员。
曾当选第二、三、四、五届全国政协委员,第四、五、六届全国人大代表。
丁本淳(1911—1996),原名丁志鉴。生肖:猪。陕西省澄城县人。
1927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30年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1937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曾任共青团陕西省东府工委候补委员,陕西第二师范学校中共支部书记。
全国抗战时期,先后任八路军总部炮兵团连指导员、营教导员、团政治处组织股股长(主任刘何),延安炮兵学校政治部组干科科长(主任刘何)。
抗战胜利后到东北,相继任东北民主联军炮兵第3团政治委员,东北野战军炮兵纵队第2师副政治委员,第四野战军特种兵司令部重炮师副政治委员(师长沙克,政委王凤梧)。
新中国成立后,历任第四野战军暨中南军区炮兵第2师政治委员,中国人民志愿军炮兵第2师政治委员(1950—1951),解放军炮兵部队干部管理部副部长、高射炮兵学校副政治委员,炮兵部队干部部副部长、部长,炮兵部队政治部副主任(1959)、主任(1965)、副政治委员(1969—1975)。
1955年被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大校军衔,1961年晋升为少将;先后荣获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二级解放勋章和一级红星功勋荣誉章。
于占彪(1914—1998)。生肖:虎。陕西省旬邑县人。
1930年参加革命工作,1931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32年被编入中国工农红军。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曾任红军陕甘游击队战士,陕北红26军参谋长刘志丹的警卫员、警卫班班长,红军陕甘独立师排长、连长,陕北红28军第250团团长(政委王学清)、第251团团长(政委王学清、丁盛),中共代表团(西安事变)保卫干事;参加了陕甘边根据地的反“围剿”和东征、西征等作战。
全国抗战时期,先后任延安抗日军政大学学员,中共蒙古工委和绥蒙工委委员、军事部部长(书记白如冰),八路军120师绥蒙游击司令部副司令员(司令员孔令甫,政委白如冰),中共绥远省委常委、军事部部长兼绥察独立第2支队司令员(政委白如冰),中共绥远区委常委、军事部部长(书记白如冰),中共晋绥边区区委常委、武装部部长(书记白如冰),中共绥察边区区委常委(书记白如冰、白成铭)、武装部部长兼绥察行署军事部部长,120师大青山骑兵支队第3团团长(政委姜文华),延安中央党校学员(1942),中共七大会议正式代表。
抗战胜利后,相继任陕甘宁晋绥联防军警备第1旅第2团团长(政委刘永培),晋绥军区军政干部学校队长,西北军区大荔军分区副司令员、渭南军分区司令员(政委白清江)。
新中国成立后,历任国务院煤炭工业部西安管理局党委书记、副局长兼西北煤田地质勘探局党委书记、局长,青海省体委党组书记、主任,国家地质部技术装备司党总支书记、副司长,政协第五届全国委员会委员。
在1947年的延安保卫战中,他胸部中弹,拇指断残。
1998年辞世时,其胸部仍留有一颗未取出的子弹头,是二等乙级伤残军人。
马青年(1917—1997),又名马青廉,回族,陕西省安康市人。
1935年1月参加中国工农红军,同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曾任红25军排长、连长、连指导员,红15军团政治部宣传干事,豫海县回民自治政府军事部部长,红军援西军政治部干事,红15军团回民师师长(政委欧阳武、李化民)。
全国抗战时期,先后任八路军129师驻镇(原)固(原)平(凉)办事处主任兼中共镇、固两县县委书记,陕甘宁边区回民文化促进会董事长,延安抗日军政大学第1大队第9队指导员、第1队队长兼指导员,中央党校班主任,中共陇东地委统战科科长。
抗战胜利后赴东北,相继任中共赤东县委书记,热河军区赤峰支队政治委员,中共乌丹地委委员,中共冀察热辽区热中地委委员、赤峰市委书记,中共天津市第9区区委常委、区长。
新中国成立后,历任中共湖南省长沙市委常委兼秘书长,中共甘肃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甘肃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中共临夏地委第二副书记兼统战部副部长、书记兼军分区第一政治委员、临夏专署专员,中共甘肃省委常委(1956),甘肃省常务副省长(1957—1961)、省政府党组副书记兼省物价委员会主任、省编制委员会主任,甘肃省商业厅党委书记、厅长,甘肃省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中共中央西北局统战部副部长兼民族工委副主任,陕西省外贸领导小组组长(1974)、省财办党组成员,陕西省外贸局局长、党组书记(1976),陕西省革委会副主任兼中共陕西省委统战部部长(1978),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常委(1979—1983),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四、五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兼党组书记。
是中共十二大代表,第二、三、五、六届全国人大代表,第五届全国政协常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