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如下:
1、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2、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3、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犯罪主体。凡已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2、犯罪客体。社会秩序;
3、犯罪行为。随意殴打他人,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等行为。
殴打他人和寻衅滋事的区别如下:
1、侵害的客体不同。殴打他人侵害的是他人的人身权利,寻衅滋事侵害的是公共秩序;
2、行为的起因不同。殴打他人一般是因纠纷而引起,寻衅滋事是无理、无故惹是生非寻求精神刺激或为满足不健康的心理而引;
3、寻衅滋事行为的表现多种多样,殴打他人表现的较为单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