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舞蹈表演的特点和审美要求
表演特点与审美要求
一、以情带舞,以舞传情。
情与舞的统一创造了既有真实感又有形式美的舞蹈形象,进而引起大家的审美兴趣,产生了情感共鸣,从而完成了艺术的传承。
通过动作、姿态、节奏、线条、平衡和处于变化中的对称与不对称的构图,构成“有意味的”舞蹈艺术形式。
二、动而合度,形变神真。
舞蹈最重要的特性是动作性,凡舞必动,不动不能成舞。但又非凡动皆能成舞,只有经过提炼美化、节律化的动作才可能成舞,这就需要讲究“动而合度”。
舞蹈表演的“形”是指舞蹈者的表情姿态、动作流动、服装造型等外在形态。由这些外在形态传达出的韵味、情感、意境、则是舞蹈表演的“神”。
三、技艺结合,引人入胜。
古往今来,人们习惯于通过对舞蹈演员超舞蹈技巧表演的欣赏,达到怡情悦性的美感。同时,高超的技艺对塑造不同性格的人物形象亦是不可或缺的重要的表现手段。
只有将“灵魂”与“肉体”同时赋予它,才能使之成为充满生命活力的栩栩如生的艺术形象。
四、风采独具,舞韵长存。
一个舞队的灵魂除了要具有舞蹈基本能力和舞蹈技巧能力外,还要有艺术创造力。艺术表现力和艺术感染力。
演员只有将自己对舞蹈作品的理解渗透到情感表现的创作实践当中,做到“选学一家,博采众长‘溶于一炉,独树一帜,’”牢记“艺无止境,常演常新”,才能给舞蹈艺术不断注入新的生机,使舞蹈表演艺术之树常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