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公务员报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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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公务员报考条件如下: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4、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5、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9、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省考公务员考试科目:
公务员考试科目有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两种,其中 公共科目是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专业科目则是由公务员的岗位性质决定,根据不同岗位有不同的专业科目考试。
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考试内容,主要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侧重法律知识运用)、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全部为客观性试题。
申论科目考试主要通过报考者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炼、加工,测查报考者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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