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蹈编排的三大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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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编排的三大要素是:动作(空间)、节奏(时间)、表情(感情)。
在戏剧艺术中,剧作家只负责写出剧本就可以了。而进行舞台艺术的再创造(演出),则是导演的事。在舞蹈艺术中,舞蹈编导本身既是全部剧本和“台词”(舞蹈动作)的创作者,又是把它搬上舞台的导演。肩负着编和导的双重使命。对舞蹈作品来说,不参加“编”就无法“导”,导演也就是编者。
由于舞蹈的特殊性,一个舞蹈创作从一开始就不能不同时考虑,原本是属于“导演构思”中的很多部分,如:形体、表情、台词、场面调度,对作曲、美工和舞美的特殊要求。
作为一个舞蹈编导,只有掌握了一定的舞蹈表现技能和舞蹈创作知识以后,才可能开始创作工作。首先,必须透彻地理解舞蹈艺术特征,舞蹈的表现手段和表现手法,舞蹈的类别等,才能掌握舞蹈创作的特殊规律进行编排舞蹈节目,否则将无法入手。
舞蹈是人体动作的艺术:舞蹈艺术的主要表现手段是依靠人体的动作。 在欧美,舞蹈一词源于高地日耳曼语的DANS这个词,意即“伸展拔体”。在亚洲,日本、朝鲜都称舞蹈为“舞踊”。“踊”即跳的意思。我国古代称上肢体的动为“舞”,下肢体的动为“蹈”,配合起来称为“舞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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