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法中规定教师享有的权利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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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二)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五)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六)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教师法》中规定的教师的权利一共有六条
(一)教育教学权
考情解读:教育教学权主要考查其内涵。其内涵主要有两层含义,其一指的是教师有组织班级教学活动的权利即上课的权利,他人不得侵犯。其二教师有进行教学改革与实验的权利。尤其是第二层含义需要格外注意,因为多数考生总会将教师进行教育改革与实验认为成是后面需要谈到的科学研究权。
(二)科学研究权
考情解读:科学研究权除了考查其内涵还考查其前提。科学研究指的是教师有发明创造、著书立说的权利,有参加学术团体和会议的权利并可以在其中发言、争鸣。但需要注意的是科学研究权是有前提的即教师不能影响正常的教学活动,例如教师偷偷的丢下手头的工作跑去参加何种会议学校有权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理。
(三)报酬待遇权
考情解读:该项权利同样也考查其内涵,一般围绕两个词来考。“按时”。一般的出题情景是学校以各种借口拖欠教师工资。另一个词是“足额”,题目描述的情景一般是学校或者其它机构以各种名目克扣或者变相克扣教师的工资。无论上述哪种情况都属侵犯了教师的报酬待遇权。
(四)指导评价权
考情解读:本题同样考查其内涵一般会和体罚混在一起。指导评价权指的是教师有权对学生的学业进行指导和评价,如一个学生写错了字老师有权让其再写几遍,但是有一个度,超过了这个度就变成了体罚,那么这个度就不好把握,所以各种考试当中如果考到了这条都会将题干说的很夸张。例“学生写错了字老师要求学生把错字写一百遍”。这显然就是一种体罚。
(五)民主管理权
考情解读:该项权利主要考查其内涵和实现途径。民主管理权指的是教师有参与学校重大事件的决策提意见甚至是举报的权利。教师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该项权利也是需要大家注意的一个重要的单选题。
(六)进修培训权
考情解读:本题主要考查其含义和条件。进修培训权的含义较好理解即教师有权进修和参与各种培训。但其前提往往是考试更长考查的,即教师形式进修培训权时需要履行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完成好教学任务。例“某教师在未跟学校沟通的情况下擅离职守去参与培训”那么学校对其处理就不属于侵犯了他的权利。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七条 【教师权利】 教师享有下列权利:
(一)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二)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五)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六)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第八条 【教师义务】 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四)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六)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二)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五)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六)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教师法》中规定的教师的权利一共有六条
(一)教育教学权
考情解读:教育教学权主要考查其内涵。其内涵主要有两层含义,其一指的是教师有组织班级教学活动的权利即上课的权利,他人不得侵犯。其二教师有进行教学改革与实验的权利。尤其是第二层含义需要格外注意,因为多数考生总会将教师进行教育改革与实验认为成是后面需要谈到的科学研究权。
(二)科学研究权
考情解读:科学研究权除了考查其内涵还考查其前提。科学研究指的是教师有发明创造、著书立说的权利,有参加学术团体和会议的权利并可以在其中发言、争鸣。但需要注意的是科学研究权是有前提的即教师不能影响正常的教学活动,例如教师偷偷的丢下手头的工作跑去参加何种会议学校有权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理。
(三)报酬待遇权
考情解读:该项权利同样也考查其内涵,一般围绕两个词来考。“按时”。一般的出题情景是学校以各种借口拖欠教师工资。另一个词是“足额”,题目描述的情景一般是学校或者其它机构以各种名目克扣或者变相克扣教师的工资。无论上述哪种情况都属侵犯了教师的报酬待遇权。
(四)指导评价权
考情解读:本题同样考查其内涵一般会和体罚混在一起。指导评价权指的是教师有权对学生的学业进行指导和评价,如一个学生写错了字老师有权让其再写几遍,但是有一个度,超过了这个度就变成了体罚,那么这个度就不好把握,所以各种考试当中如果考到了这条都会将题干说的很夸张。例“学生写错了字老师要求学生把错字写一百遍”。这显然就是一种体罚。
(五)民主管理权
考情解读:该项权利主要考查其内涵和实现途径。民主管理权指的是教师有参与学校重大事件的决策提意见甚至是举报的权利。教师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该项权利也是需要大家注意的一个重要的单选题。
(六)进修培训权
考情解读:本题主要考查其含义和条件。进修培训权的含义较好理解即教师有权进修和参与各种培训。但其前提往往是考试更长考查的,即教师形式进修培训权时需要履行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完成好教学任务。例“某教师在未跟学校沟通的情况下擅离职守去参与培训”那么学校对其处理就不属于侵犯了他的权利。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七条 【教师权利】 教师享有下列权利:
(一)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二)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五)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六)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第八条 【教师义务】 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四)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六)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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