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诈骗多少金额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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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诈骗三千元可以受理,具体如下:
1、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以上属于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具体如下:
(1)诈骗不足四千元的,为罚金刑;
(2)四千元以上不足五千元的,为管制刑;
(3)五千元的,为拘役三个月,每增加167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4)一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1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2、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五十万元以上属于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1、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以上属于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具体如下:
(1)诈骗不足四千元的,为罚金刑;
(2)四千元以上不足五千元的,为管制刑;
(3)五千元的,为拘役三个月,每增加167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4)一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1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2、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五十万元以上属于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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