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住型商品房购买条件
法律主观:
那么自住型商品房是什么呢?其实自住型商品房,也称为自住房,是由北京市提出的,目前也只有北京市有自住房。此类住房价格比周边商品住房低30%左右,面向全市符合限购条件的家庭;购买此类住房后五年内不得上市,五年后上市收益的30%上交财政。自住型商品房一经推出就受热捧,但是出售的房子数量较少,需求较大,为此对于购买者而言,竞争是相当激烈的。那么自住型商品房申请条件有哪些呢?目前自住型商品房只在北京推行,对于其他城市尚未有同等的政策,而目前对于北京商品型自住房的申请要求是非京籍家庭持有有效暂住证,连续5年(含5年)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保或个税,可以购买一套住房。这意味着,名下无房或仅有一套住房的北京户籍家庭以及符合购房条件且名下无房的非京籍家庭,都可以购买“自住型商品房”。申购家庭定义为夫妇及未成年子女。有业内人士表示,无论是京籍家庭还是外地人申请购买“自住型商品房”,首先要经过政府的购房资格审核。由于该类住房价格明显偏低,因此预计有购房意愿者会很多,这对于北京的购房资格审核系统将是一个考验。
法律客观: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