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生育险报销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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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
1、生育保险的的支付范围,生育产生的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是有夫妻双方都享受的,给女方三个月,完育加半个月,男方晚育也是半个月,其中双方的半个月可以累积到一方身上。因为支付标准按照缴费基数来衡量,所以大多数人会把这一个月的津贴用在缴费基数较高的一方。 2、生育医疗费用和津贴都是支付给用人单位,生育医疗费用单位会支付给个人,津贴部分单位留作支付产假期间的员工工资,如果不够单位需要自己补充。因为北京的生育保险,是单位出钱为员工缴纳,所以生育津贴也是单位享受。
法律客观: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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