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结婚政策最新规定
法律主观:
在日常的生活与工作中,人们对于 成都 结婚 户口 迁入条件的法律规定也是着重关注的,许多人可能只是对其有一定的了解,但是对其具体是怎样的,可能还不太清楚,接下来就由 小编为大家带来关于成都结婚户口迁入条件的法律规定的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成都结婚户口迁入条件 1、《入户申请表》 2、入户人员 户籍 证明(或户口簿)、入户人员 居民身份证 (原件和复印件) 3、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不能反映亲属关系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4、入住证明或门牌号证明 5、 房屋产权证 或房管部门备案的 购房合同 、一次性缴款发票或按揭合同、连续6个月以上的按揭银行交款凭据(原件和复印件)、房屋信息摘要 前置条件:在我市中心 城区 购买 商品房 或二手房面积在70平方米以上,并且实际居住的市外人员,可申请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 常住户口 。且迁入人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8平米/人)水平。 二、其他条件的户口迁入政策 1、暂住入户——在我市暂住满2年入户 前置条件:在我市暂住满2年,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市外人员,可申请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且迁入人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保障对象的住房困难标准(16平米/人)。 2、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人员入户 前置条件:在我市中心城区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中级技术职称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的,在 郊区 (市)县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初级技术职称或高级技工职业资格的,以及因经济建设需要引进的各类人才,年龄45周岁以下(特殊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并在我市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市外人员。 3、投资入户 前置条件:在我市中心城区投资50万元以上,在区(市)县城投资30万元以上,在建制镇投资15万元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本人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地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且迁入人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保障对象的住房困难标准(16平米/人)。 4、 纳税 入户 前置条件:在我市中心城区兴办企业,向本市税务部门连续两年累计纳税达3万元或一年内纳税达2万元,可在本人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地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且迁入人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保障对象的住房困难标准(16平米/人)。 5、经营入户——新增 前置条件:在成都市一次性购买40万元以上的商业用房、办公用房的外地人员,也可申请办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且迁入人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保障对象的住房困难标准(16平米/人)。 6、新生婴儿入户 前置条件:计划内新生婴儿 7、离(退)休人员投靠配偶、子女入户 前置条件:非本市五城区及 高新区 范围内的离、退休人员要求投靠户籍在本市的配偶、子女及随迁配偶和子女。 8、无职业人员夫妻投靠入户 前置条件:公民结婚后有固定住房和稳定生活来源,可投靠配偶迁入(含非农业人口投靠非农业人口、非农业人口投靠农业人口、农业人口投靠非农业人口,户口迁入后一律登记为非农业人口)。 以上就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相关方面的知识,然而书面知识是理论知识,在实践中对于成都结婚户口迁入条件的法律规定还是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大家对此还有疑问的,可以到相关机构部门进行进一步的咨询和了解。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到进行在线咨询,这里有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法律客观:
《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通知》(一)购房人具有拟购房所在区户籍(其中户籍迁入拟购房所在区未满24个月的,应在拟购房所在区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或户籍不在拟购房所在区但在当地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二)本市户籍居民两人及以上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拥有1套以下(含1套)自有产权住房,或本市户籍居民成年单身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