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加入外籍的明星,却能永久居住在中国,她们回国为了什么?
现在很多明星在国内赚了钱,然后呢就把国籍改成它国了,真不知道他〈她〉们心里是怎么想的,做个中国人不好吗?国籍改了为什么能在中国长久居住呢!护照是有期限的,我想他们是在护照快到期之前回到它国在从新改签或叫廷长期限吧!这样又可以在中国生活工作了。
有些明星纯属虚荣心在作崇,什么时髦就干什么?说真的他们靠出名的项目在中国可以,一出国就没多大市场,中国和外国文化不同,欣赏水平也不一瞎春样。所以他们一面扛着外差升国国籍,一而还需要在中国赚钱,在外国吃老本是不行的。不管你是什么明星,如果你没有什么政治上利用价值,到那个国家都没有中国钱好赚。捞一个外国的名头,镀一层金,回来就高大上了,很多国人是这么想的,外国有市场吗,认可吗,难。还是去挣钱容易的地方回国,什么问题都解决了,所以在国内靠谱挣钱(赚钱)。像他们这种价值观歪曲的人,其实出国为好。
移民外国还是享受福利待遇好,赚钱没多大机会的,所以呆在中国赚钱机会多得事,说明中国人民币好挣,但是不管拿居留卡或入籍的呆在外面有时间限制的,拿居留卡不超过一年,起过一年居留作废,入籍的人是拿外国护照的,外国护照去中国驻外大使馆要盖签证的,一次基本上3个月至半年,到期要续签证的,不续签证属非法逗留了,中国可以马磨庆耐上令他出境的。
应该加强对娱乐圈艺人的国籍管理。没有正当理由不允许其随意出入境。更不能允许其国内挣钱国外消费。甚至对外籍演员使用上要慎重。说白了就是以后国家要禁止已经拥有外国国籍的演员在内地演出捞金。他们不是认为外国好吗?那就让他们呆在外国挣钱好了。同时也要有相关制度规定禁止这些已改变国籍的人员入境措施。
大家都知道有许多长着华人面孔谈耐的明星,其实都是外国国籍,他们要么是在外国土生土长的华裔,要么就是在成名之后,虽然还在中国工作,但已经将自己的国籍改成了外国。那为什么已经加入了外籍的明星,还能够长期地居住在中国呢?
其实有一些国家允许公民拥有两个国家的国籍,但在我国这种现象是不允许的,一旦他们加入外国国籍,就视为自动放弃中国国籍。许多激进的年轻人认为,明星既然选择了移民国外抛弃祖国,那我们就应该封杀他,驱逐他们。其实在明星更改国籍后,他们可以以外国公民的身份在中国取得签证。
既然是外国公民,我们会给予他们外国公民应有的待遇,一般来说外国人来中国,可以拿到的签证分厅侍灶很多种,比如探亲签证、永久居住签证、留学签证。
永久居住签证规格很高,一般国家级的人才引进才会发放,外籍明星当然不会有这种待遇,他们在中国只会拿到工作签证,工作签证期限一般是一年,但可以续签。
明星也是以在中国工作为理由,长期住在中国。既然选择了移民某个国家,成了那个国家的公民,说明那里有你追求的东西,但为什么办理移民后依然生活在中国,而有的已经成为“洋人”的人还口口声声“咱中国、中国”的,
在金星采访张铁林时,金星笑问张为什么不和共同生活的女人领个证,张铁林找了在国内领证如何不方便的诸多理由后说,没时间“出国”,这就奇怪了,试问,你都成外国人了还“出国、出国”的,你现在是客居他乡,到那里说是“回国”还差不多,难道这样表述张铁林自己心里就不感觉到别扭吗?
如果是为了捞金、或者说为了事业那就留在中国,何必劳神费事入哪个国家户籍呢?时下都知道国内演艺这个“圈”挣钱很容易,上个访谈都得拿几百万甚至更多,拍部剧拿到数千万的也不在少数,有位老歌唱家扮扮、对了,就是蒋大为先生曾感叹:国外适合生活但不适合挣钱。
这话可能说到了点子上,但问题是想挣钱那就在国内光明正大地“挣”,想捞金就光明正大地“捞”,何必非得把户口弄到国外去,难道就不担心哪一天会出台一些限制性措施,不能让你们在国内娱乐圈为所欲为,毕竟我们的演艺阵地还是以自己的演艺人员为主。
有关国外华人放弃高薪回国创业、报效祖国的报道真不少,他们的家国情怀真的让人佩服,他们的“进”与“明星”们的“出”,这“进出”之间我想不仅仅是一种“反差”那么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