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四川外国语大学研究生复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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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四川 外国语大学 研究生 复试内容已经公布,以下是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
一、复试方式
为避免人员流动聚集带来疫情传播风险,确保所有考生应考尽考,我校所有专业均采取网络远程方式开展复试 工作 。“专业测试”“综合 面试 ”等科目的复试内容均以面试的方式进行。
校内校外所有考生均通过网络远程方式参加复试。考生需根据要求自行准备相关设备和网络条件,极个别不具备网络复试条件的校外考生可向学校提出申请(邮件发送至我校研招办邮箱 sisuyzb@126.com),学校向 重庆 市教育 考试 院申请协调当地省级考试机构协助进行技术兜底保障。
二、复试内容及复试成绩
复试内容分为专业测试、综合面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能力测试以及同等学力加试等。
(一)专业测试。采用网络远程面试方式进行,专业测试总分值 100 分。考生复试顺序随机确定,每位考生随机抽取回答一套试题,各复试教师现场给分,成绩取平均分。每位考生考试时间一般为 20 分钟。
(二)综合面试。采用网络远程面试方式进行,综合面试总分值 100 分。各复试教师侧重不同方面提问,与考生互动交流。各复试教师现场给分,成绩取平均分。每位考生考试时间一般为 20 分钟。
(三)外国语听力及口语能力测试。与综合面试合并进行,总分值 10 分。
(四)同等学力加试。采用和专业测试相同的方式进行考核,总分为 100 分,但不单独记入考生复试总成绩。
(五)复试总成绩计算。考生复试总成绩为专业测试、综合面试及外国语听力及口语能力测试之和,总分值为210分。
(六)复试不合格情况。考生若复试专业测试、综合面试、同等学力加试中任何一科成绩低于60 分,或外国语听力及口语能力测试成绩低于 6 分,即视为复试不合格。
三、录取原则
1. 各专业(方向)区分一 志愿 考生和调剂考生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根据招生计划依次录取。如果同一专业(方向)考生的考试总成绩相同,按复试总成绩排序录取,如果复试总成绩仍相同,按初试业务课总成绩排序录取。
2. 报考“退役 大学生 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计划单列,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根据招生计划依次录取。如果同一专业(方向)考生的考试总成绩相同,按复试总成绩排序录取,如果复试总成绩仍相同,按初试业务课总成绩排序录取。
3.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取:
1)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复试资格审查未通过的;
2)复试中发生违规违纪等行为的;
3)复试成绩确定为不合格的;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
5)个人档案在规定时间内不能调取的;
6)教育部规定的其他不予录取条件的。
4.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考生体格检查在 新生 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一、复试方式
为避免人员流动聚集带来疫情传播风险,确保所有考生应考尽考,我校所有专业均采取网络远程方式开展复试 工作 。“专业测试”“综合 面试 ”等科目的复试内容均以面试的方式进行。
校内校外所有考生均通过网络远程方式参加复试。考生需根据要求自行准备相关设备和网络条件,极个别不具备网络复试条件的校外考生可向学校提出申请(邮件发送至我校研招办邮箱 sisuyzb@126.com),学校向 重庆 市教育 考试 院申请协调当地省级考试机构协助进行技术兜底保障。
二、复试内容及复试成绩
复试内容分为专业测试、综合面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能力测试以及同等学力加试等。
(一)专业测试。采用网络远程面试方式进行,专业测试总分值 100 分。考生复试顺序随机确定,每位考生随机抽取回答一套试题,各复试教师现场给分,成绩取平均分。每位考生考试时间一般为 20 分钟。
(二)综合面试。采用网络远程面试方式进行,综合面试总分值 100 分。各复试教师侧重不同方面提问,与考生互动交流。各复试教师现场给分,成绩取平均分。每位考生考试时间一般为 20 分钟。
(三)外国语听力及口语能力测试。与综合面试合并进行,总分值 10 分。
(四)同等学力加试。采用和专业测试相同的方式进行考核,总分为 100 分,但不单独记入考生复试总成绩。
(五)复试总成绩计算。考生复试总成绩为专业测试、综合面试及外国语听力及口语能力测试之和,总分值为210分。
(六)复试不合格情况。考生若复试专业测试、综合面试、同等学力加试中任何一科成绩低于60 分,或外国语听力及口语能力测试成绩低于 6 分,即视为复试不合格。
三、录取原则
1. 各专业(方向)区分一 志愿 考生和调剂考生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根据招生计划依次录取。如果同一专业(方向)考生的考试总成绩相同,按复试总成绩排序录取,如果复试总成绩仍相同,按初试业务课总成绩排序录取。
2. 报考“退役 大学生 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计划单列,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根据招生计划依次录取。如果同一专业(方向)考生的考试总成绩相同,按复试总成绩排序录取,如果复试总成绩仍相同,按初试业务课总成绩排序录取。
3.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取:
1)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复试资格审查未通过的;
2)复试中发生违规违纪等行为的;
3)复试成绩确定为不合格的;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
5)个人档案在规定时间内不能调取的;
6)教育部规定的其他不予录取条件的。
4.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考生体格检查在 新生 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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