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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河县以争创省级双拥模范县为契机,加大落实优抚双拥法规政策力度,为打造双拥模范县奠定了坚实基础。
全面提升在乡五级以下伤残军人发放抚恤补助金标准,每人每年高于国家标准600元;提升在乡复员军人发放补助金标准,每人每年平均高于省定标准58元,每年全县共为老兵增发118万元;提升优待金发放标准,农村义务兵由每人每年4000元增加到5000元,重点优抚对象由每人每年850元增加到1400元,全部超过省定标准;利用农村泥草房改造安居工程的契机,解决了全县122户在乡老兵住房难问题,共建房、买房、修房302间;广筹医疗保障金,为在乡老兵发放医疗费140万元,救助老兵2651人次,解决了老兵治病难的问题;投资50万元,解决了武警部队的执勤设施升级改造、迁移新址建设用地、吃水难和驻军部队的行路难问题;开展走访慰问部队活动,送去慰问款物折合人民币29万元,增强了军民鱼水之情。
就是说还不是双拥模范县。
民政局
基本概况及职能:
柳河县民政局是主管全县民政事务的县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组织起草民政工作地方性规章、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研究制定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指导民政工作的改革和发展。
(二)组织指导拥军优属活动。负责各类优抚对象优待、抚恤、补助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伤亡抚恤工作,承办、报批革命军人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等级的评定;指导烈士纪念建筑物的管理工作;承担全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三)按有关政策做好退伍义务兵、转业士官、复员干部和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以及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组织指导军地两用人才培训。
2、优抚安置科
(1)负责现役军人、革命伤残军人、参战伤残的民兵、民工、“三属”、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的抚恤补助、定期补助和优待补助,妥善管理使用优抚经费。
(2)负责在职伤残人员的伤残保健金、伤残评定、死亡抚恤、烈士褒扬工作。
(3)负责军队离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
(4)负责退役士兵、转业士官和复员干部的接收安置工作。
(5)负责烈士纪念建筑物的管理工作。
(6)负责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军民共建等项工作,并承担日常和节日的拥军优属工作。
领导成员及分工:
局长:孙彦明,负责民政局全面工作。
副局长:张俊山,协助局长分管办公室、优抚安置科、企管办、殡仪馆、救助站。
副局长:尤祥堂,协助局长分管低保科、社救科、社会事务管理科、婚姻登记处、慈善总会。
副书记兼纪检书记:相宝祥,协助局长分管党务工作及纪检监察工作。
全面提升在乡五级以下伤残军人发放抚恤补助金标准,每人每年高于国家标准600元;提升在乡复员军人发放补助金标准,每人每年平均高于省定标准58元,每年全县共为老兵增发118万元;提升优待金发放标准,农村义务兵由每人每年4000元增加到5000元,重点优抚对象由每人每年850元增加到1400元,全部超过省定标准;利用农村泥草房改造安居工程的契机,解决了全县122户在乡老兵住房难问题,共建房、买房、修房302间;广筹医疗保障金,为在乡老兵发放医疗费140万元,救助老兵2651人次,解决了老兵治病难的问题;投资50万元,解决了武警部队的执勤设施升级改造、迁移新址建设用地、吃水难和驻军部队的行路难问题;开展走访慰问部队活动,送去慰问款物折合人民币29万元,增强了军民鱼水之情。
就是说还不是双拥模范县。
民政局
基本概况及职能:
柳河县民政局是主管全县民政事务的县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组织起草民政工作地方性规章、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研究制定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指导民政工作的改革和发展。
(二)组织指导拥军优属活动。负责各类优抚对象优待、抚恤、补助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伤亡抚恤工作,承办、报批革命军人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等级的评定;指导烈士纪念建筑物的管理工作;承担全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三)按有关政策做好退伍义务兵、转业士官、复员干部和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以及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组织指导军地两用人才培训。
2、优抚安置科
(1)负责现役军人、革命伤残军人、参战伤残的民兵、民工、“三属”、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的抚恤补助、定期补助和优待补助,妥善管理使用优抚经费。
(2)负责在职伤残人员的伤残保健金、伤残评定、死亡抚恤、烈士褒扬工作。
(3)负责军队离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
(4)负责退役士兵、转业士官和复员干部的接收安置工作。
(5)负责烈士纪念建筑物的管理工作。
(6)负责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军民共建等项工作,并承担日常和节日的拥军优属工作。
领导成员及分工:
局长:孙彦明,负责民政局全面工作。
副局长:张俊山,协助局长分管办公室、优抚安置科、企管办、殡仪馆、救助站。
副局长:尤祥堂,协助局长分管低保科、社救科、社会事务管理科、婚姻登记处、慈善总会。
副书记兼纪检书记:相宝祥,协助局长分管党务工作及纪检监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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