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民有哪些人权
法律主观:
就总体上而言,名誉权的内容包括两个方面:第一,权利人有权维护其名誉,要求他人对其进行公正客观的评价,使其在社会中获得应有的尊敬;第二,权利人有权排斥他人对其名誉的侵害,并要求迦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名誉权可分为公民的名誉权和法人的名誉权,公民的名誉权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任何新闻报道、书刊杂志在对真人真事进行报道、评论、传播时,都不得与事实不符,而影响公民原有的社会评价;2、任何人者不得以侮辱、诽谤的方法,损害他人的名誉。3、任何人不得捏造事实,陷害他人,败坏他人名誉。法人的名誉内容与公民的名誉权相比,由于其不具有如公民一般的情感,所以其内容有所狭窄,主要包括:(1)任何新闻报道、书刊杂志在对法人进行报道评论时,必须真实,与事实相符;(2)任何人不得捏造事实,散布与法人真实状况不符的消息,败坏其名誉。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三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