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考往年进面分数
贵州省考往年进面分数:省级机关和市级机关:53分;县级机关和乡机关职位:43分。
详细分数:
1、公务员职位。
省级机关(含垂管系统)和市(州)级机关(含派出机构)职位(A类卷):53分。县(市、区)级机关(含派出机构)和乡(镇、街道)机关职位(B类卷):43分。
2、人民警察职位。
一般职位(A类卷):49分;一般职位(B类卷):49分;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A类卷):54分;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B类卷):42分。
招录对象:
1、本省户籍或本省生源大专及以上毕业学历人员(2021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2、外省籍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毕业学历人员(2021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3、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贵州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以上简称“四项目人员”)、生源地或兵源地为贵州省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以上五类人员统称“基层服务项目人员”)。
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4、报考年龄要求:报考公务员和省级人民法院机关、省级人民检察院机关、省级公安机关、省级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年龄为18周岁以上(2003年2月24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5年2月25日及以后出生);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0年2月25日及以后出生)。
5、身体条件符合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规定。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以及拟报考职位所需的有关资格条件。
7、报考省级机关职位的人员,除部分特殊职位和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外,必须具有2周年以上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或义务兵服役的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到2021年8月。
8、定向到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的应届毕业生,只能报考所定向的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