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美援朝老兵的遗孀应该享受什么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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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相关条例,抗美援朝老兵的遗孀并不能延续伴侣的待遇。因为所有的待遇、补贴和照顾都是对于老兵本人的,所有的待遇(除一次性丧葬抚恤金)在故世后就会被取消,不会荫及家属和后代的。
扩展:当然也有以下情况:
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第十六条 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发给定期抚恤金:
(一)父母(抚养人)、配偶无劳动能力、无生活费来源,或者收入水平低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的;
(二)子女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上学或者残疾无生活费来源的;
(三)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上学无生活费来源且由该军人生前供养的。
对符合享受定期抚恤金条件的遗属,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定期抚恤金领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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