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过了追诉期就是无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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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
不一定的,根据罪 刑法 定原则和无罪推定原则,未经法院审判判决的,不认为是犯罪,即无罪。 刑事诉讼 追诉期已过,一般情况下 公诉 机关不再追究,法院也不会审判,就是无罪。但是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 立案侦查 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不能是无罪。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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