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判那些日本战犯死刑,究竟有多难?
1946年1月,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经同盟国授权成立,对28名日本甲级战犯进行审讯。在两年半时间里,法庭共开庭818次,出庭证人419名,书面证人779名,受理证据4300多件。1948年11月12日,11名法官庄严起立,宣布审判的最终结果,判决书长达1212页,罗列了这些甲级战犯的详细罪状。除两名已病死、一位因精神病免于追诉外,其余25名甲级战犯被判处绞刑、终身监禁及有期监禁不等。
整个审理用了近2年时间才把他们送上绞刑架,我们从来没有想过,审判一个证据确凿的罪犯竟然这么难。战俘真的是那么容易被枪毙吗?如果走正当程序的话,根本不可能,比如,抗战胜利后的中国。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把当时日本战犯分为三个等级。分别是甲乙丙这三个。当然了,在中国的,乙级和丙级战犯是在南京多地审判并被执行的。人数不多,只有145人。
甲级战犯:破坏和平、发动侵略战争的战犯,尤其是指战争的领袖、组织者、鼓动者,这些人都以“甲级战犯”论处,因此,甲级战犯主要是军队或者国家的决策层。
而乙级战犯主要指虐待战俘、不遵守日内瓦公约的军人,这些战犯往往有屠杀战俘或者医生的行为。比如谷寿夫,谷寿夫在南京雨花台被执行死刑,比如镝木正隆--原第34军参谋长、陆军少将,乙级战犯。1946年4月22日,上海美军军事法庭宣判其处以绞刑。很多人都是军队军级以及师团级军官,基本是军队在打仗期间所犯罪行。
而日本丙级战这是直接屠杀军民的刽子手,日本“丙级战犯”是指犯下杀人、灭绝、奴役等罪行的惨无人道战犯,尤其是对杀戮平民的丙级战犯,采取了严厉的处罚,严重时判处死刑。所以,丙级战犯官虽小,却是最直接、最残忍的一部分人。这里有田中军吉(用助广军刀杀害300人)向井敏明,野田毅(这二人开展百人斩比赛),他们被枪毙是很著名的事情。还有大场金次---原宁波宪兵队大尉分队长。1947年上海法庭判决死刑,在提篮桥监狱执行。大庭早志---原崇明宪兵队队长。1947年上海法庭判决死刑,在提篮桥监狱执行。
八路军能不能处理战犯?绝对不可能,战犯都是交给了蒋军方面,也是由各地法庭进行审判和执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