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转换公司债券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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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
可转换公司债券指的是债券持有人可按照发行时约定的价格将债券转换成公司的普通股票的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由发行人根据其投资计划和财务状况确定。可转换公司债券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100元,最小交易单位为面值1000元。
法律客观:
《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的交易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
第二条
可转债在证券交易所或者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场所)的交易、转让、信息披露、转股、赎回与回售等相关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可转债,是指公司依法发行、在一定期间内依据约定的条件可以转换成本公司股票的公司债券,属于《证券法》规定的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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