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是怎样确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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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这个故事前,我先带大家了解一下什么是职业病。职业病,顾名思义,就是指在工作中因工作环境因素引起的疾病,在广义上均可称为职业病。
但在法律意义上,职业病具有一定的范围,通常指政府主管部门明文规定的法定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很多职业病病人平时看起来与常人无异,其实患职业病的病人遭受着常人无法理解的病痛和折磨,职业病的症状会渗透在病人的日常生活、工作中……职业病无孔不入,三百六十行,行行都有罹患职业病的可能性。
上面说了,职业病在法律意义上,具有一定的范围限制,要符合政府主管部门明文规定的法定职业病目录。职业病需要漫长的诊断过程,确诊后才能享受职业病有关待遇。
故事中的这位小赖(化名),就是经过漫长的职业病诊断的法律程序,确诊的职业病病人。她来自湖北,是在东莞工作的新莞人。
以下是小赖的自述。

插画师:李永健
2006年6月,我入职东莞长安镇一家大型制鞋公司,凭着农村女孩的单纯和不怕辛苦的工作态度,在这家企业一工作就是十几年。工作期间担任辅助工、多功能手,负责针车、排头、擦胶等。工作中接触油性胶水、药水、还接触白胶。
2013年4月我感觉身体变差,经常感冒,出现头晕乏力等症状,之后曾在多家医院检查,检查结果是血小板减少。从此,我开始了职业病维权之路。
2015年11月26日,我向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提请职业病诊断,2016年8月5日,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作出《粤职诊【2016】263号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我被诊断为“职业性慢性中毒苯中毒(血小板减少症)”。
我拿到诊断证明那一瞬间,整个脑子一片空白,想如何把这个事实告诉家人,又如何告诉唯一的儿子。可是事实就是事实,谁也没办法改变。
就在欲哭无泪的时候,我收到广东省职业病鉴定中心寄过来的职业病鉴定受理通知书,得知公司不服广东职业病防治院作出的诊断证明书,依法提出职业病鉴定。2017年3月28日广东省广州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作出职业病鉴定书,鉴定我患有“职业性慢性中毒苯中毒(血小板减少症)”。
即便多方面诊断和鉴定我患上了职业病,但是公司还是不肯收手,继续利用他强我弱的优势,再次提出省级职业病鉴定。2018年1月30日广东省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也得出了同样得鉴定结论。
在职业病鉴定过程中,从公司的代理人言语中,我得知公司这样故意提出鉴定的目的,就是想用职业病诊断程序拦住我,让我无经济能力支撑下去,让我半途而废,自愿放弃。
这样可以起到杀一儆百的效果,让公司的其他职工主动放弃职业病诊断。这只是其一。其二,公司为逃脱职业病治疗与赔偿责任,故意钻法律空子,故意设置障碍,规避赔偿责任。
我这样说是有根据的。例如公司有几个和我同样病情的工友,他(她)们在公司的安排下进行职业病诊断,诊断结果出来后公司没有提出市级和省级鉴定,他们在两年内走完整个职业病诊断,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程序。
而我从发病至今,经历了6年,2193天,即便这样,公司连劳动能力鉴定也要走完鉴定、复评、省级鉴定三个程序。
在我患上职业病的这六年日子里,经历了常人无法理解的痛苦和折磨,我来说说我所受过的罪。
诊断前三年,我每年都要去住一次院。那个时候,我要养母亲和我的儿子,还要定时给我娘家半身不遂的老父亲想办法寄生活费回去,住院几年下来,打工的所有积蓄都花光了。
出院后回车间工作时,主管处处刁难我,总是安排难度大的工件给我做,做不完就会大发雷霆的训斥我,说我怎么这么笨,这么简单的工件都做不好,甚至以这个理由劝我辞职。
即便公司这样对我,也不能就这样让我屈服。我要继续和病魔做斗争,还要和公司继续周旋到底,让公司还我一个公道。
在第二次住院时,我认识好心的小霜妹妹,也认识了友维工友公益服务中的小田,还得到了四川老家邻居,张才萍娘娘的帮忙,她到处跑腿给我筹款,2014年帮我凑到了两千多块钱。虽然钱不多,可是给我带来很大的帮助和生存的希望。
感谢上面帮助过我每一位好心人,还要谢谢天天陪伴我的老公,在此说声:“老公你辛苦了。”

插画师:补药脸
直到2016,公司愿意为我出钱看病,我才松了一口气。可是天天面对的除了药还是药,一三五吃中药,二四六吃西药。说不好我的下辈子都要靠药来维持。这只是我生病的经历,如果要说打工的经历,实在是几天几夜都说不完,今天说到这里吧!
再次谢谢帮助过我的每一位亲朋好友,祝你们全家幸福美满,个个身体健康长寿,谢谢……
经过这次马拉松式职业病诊断后,我觉得职业病诊断实在是太难了,不仅耗费了我大量的费用,更摧残着我的心灵和维权意志。我个人觉得职业病维权难,不光是因为用人单位钻法律空子,故意设置障碍,规避赔偿责任,更因为现有的法律对职业病诊断(鉴定)设置过高、繁琐的准入条件。
《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职业病诊断鉴定需要提供有关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和健康监护等资料,但是这些资料都是由用人单位保管的,职工根本无法提供。
职业病已经严重影响了我和家人的的日常生活,甚至影响到社会和谐发展和公共卫生问题。因此,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需要我们每个人的不懈努力,携手共进。职业病防治也需要每位职工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多学习与职业病相关的知识,了解工作中相关的职业危害,提高自身维权意识,从而维护自身权利,拒绝职业病的发生。
但在法律意义上,职业病具有一定的范围,通常指政府主管部门明文规定的法定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很多职业病病人平时看起来与常人无异,其实患职业病的病人遭受着常人无法理解的病痛和折磨,职业病的症状会渗透在病人的日常生活、工作中……职业病无孔不入,三百六十行,行行都有罹患职业病的可能性。
上面说了,职业病在法律意义上,具有一定的范围限制,要符合政府主管部门明文规定的法定职业病目录。职业病需要漫长的诊断过程,确诊后才能享受职业病有关待遇。
故事中的这位小赖(化名),就是经过漫长的职业病诊断的法律程序,确诊的职业病病人。她来自湖北,是在东莞工作的新莞人。
以下是小赖的自述。

插画师:李永健
2006年6月,我入职东莞长安镇一家大型制鞋公司,凭着农村女孩的单纯和不怕辛苦的工作态度,在这家企业一工作就是十几年。工作期间担任辅助工、多功能手,负责针车、排头、擦胶等。工作中接触油性胶水、药水、还接触白胶。
2013年4月我感觉身体变差,经常感冒,出现头晕乏力等症状,之后曾在多家医院检查,检查结果是血小板减少。从此,我开始了职业病维权之路。
2015年11月26日,我向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提请职业病诊断,2016年8月5日,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作出《粤职诊【2016】263号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我被诊断为“职业性慢性中毒苯中毒(血小板减少症)”。
我拿到诊断证明那一瞬间,整个脑子一片空白,想如何把这个事实告诉家人,又如何告诉唯一的儿子。可是事实就是事实,谁也没办法改变。
就在欲哭无泪的时候,我收到广东省职业病鉴定中心寄过来的职业病鉴定受理通知书,得知公司不服广东职业病防治院作出的诊断证明书,依法提出职业病鉴定。2017年3月28日广东省广州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作出职业病鉴定书,鉴定我患有“职业性慢性中毒苯中毒(血小板减少症)”。
即便多方面诊断和鉴定我患上了职业病,但是公司还是不肯收手,继续利用他强我弱的优势,再次提出省级职业病鉴定。2018年1月30日广东省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也得出了同样得鉴定结论。
在职业病鉴定过程中,从公司的代理人言语中,我得知公司这样故意提出鉴定的目的,就是想用职业病诊断程序拦住我,让我无经济能力支撑下去,让我半途而废,自愿放弃。
这样可以起到杀一儆百的效果,让公司的其他职工主动放弃职业病诊断。这只是其一。其二,公司为逃脱职业病治疗与赔偿责任,故意钻法律空子,故意设置障碍,规避赔偿责任。
我这样说是有根据的。例如公司有几个和我同样病情的工友,他(她)们在公司的安排下进行职业病诊断,诊断结果出来后公司没有提出市级和省级鉴定,他们在两年内走完整个职业病诊断,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程序。
而我从发病至今,经历了6年,2193天,即便这样,公司连劳动能力鉴定也要走完鉴定、复评、省级鉴定三个程序。
在我患上职业病的这六年日子里,经历了常人无法理解的痛苦和折磨,我来说说我所受过的罪。
诊断前三年,我每年都要去住一次院。那个时候,我要养母亲和我的儿子,还要定时给我娘家半身不遂的老父亲想办法寄生活费回去,住院几年下来,打工的所有积蓄都花光了。
出院后回车间工作时,主管处处刁难我,总是安排难度大的工件给我做,做不完就会大发雷霆的训斥我,说我怎么这么笨,这么简单的工件都做不好,甚至以这个理由劝我辞职。
即便公司这样对我,也不能就这样让我屈服。我要继续和病魔做斗争,还要和公司继续周旋到底,让公司还我一个公道。
在第二次住院时,我认识好心的小霜妹妹,也认识了友维工友公益服务中的小田,还得到了四川老家邻居,张才萍娘娘的帮忙,她到处跑腿给我筹款,2014年帮我凑到了两千多块钱。虽然钱不多,可是给我带来很大的帮助和生存的希望。
感谢上面帮助过我每一位好心人,还要谢谢天天陪伴我的老公,在此说声:“老公你辛苦了。”

插画师:补药脸
直到2016,公司愿意为我出钱看病,我才松了一口气。可是天天面对的除了药还是药,一三五吃中药,二四六吃西药。说不好我的下辈子都要靠药来维持。这只是我生病的经历,如果要说打工的经历,实在是几天几夜都说不完,今天说到这里吧!
再次谢谢帮助过我的每一位亲朋好友,祝你们全家幸福美满,个个身体健康长寿,谢谢……
经过这次马拉松式职业病诊断后,我觉得职业病诊断实在是太难了,不仅耗费了我大量的费用,更摧残着我的心灵和维权意志。我个人觉得职业病维权难,不光是因为用人单位钻法律空子,故意设置障碍,规避赔偿责任,更因为现有的法律对职业病诊断(鉴定)设置过高、繁琐的准入条件。
《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职业病诊断鉴定需要提供有关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和健康监护等资料,但是这些资料都是由用人单位保管的,职工根本无法提供。
职业病已经严重影响了我和家人的的日常生活,甚至影响到社会和谐发展和公共卫生问题。因此,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需要我们每个人的不懈努力,携手共进。职业病防治也需要每位职工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多学习与职业病相关的知识,了解工作中相关的职业危害,提高自身维权意识,从而维护自身权利,拒绝职业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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