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三更半夜是什么意思?
在唐朝首都长安,每晚“执金吾”(类似警察或城管的执法人员)以鼓声周知百姓,便代表“禁夜”即将开始。
次日晨,钟楼响钟,代表禁夜结束。唐代韦述的《西都杂记》称:“西都禁城街衢,有执金吾晓暝传呼,以禁夜行,惟正月十五夜敕许驰禁前后各一日,谓之放夜。”
唐朝的《宫卫令》规定:每天晚上衙门的漏刻“昼刻”已尽,就擂响六百下“闭门鼓”;每天早上五更三点后,就擂响四百下“开门鼓”。
凡是在“闭门鼓”后、“开门鼓”前在城里大街上无故行走的,就触犯“犯夜”罪名,要笞打二十下。如果是为官府送信之类的公事,或是为了婚丧吉凶以及疾病买药请医的私事,才可以得到街道巡逻者的同意后行走,但不得出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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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长安城有十二条大街,街道整体划一,所以房屋结构像围棋棋局。唐朝严格系统的宵禁制度,便是在坊市制基础上形成。
安史之乱后,中央政府掌控力每况愈下,甚至演出了皇帝在兵乱中仓皇逃出都城的戏码。宪宗、文宗和宣宗这样的帝王,大部分精力都用在了内斗宦官,外控藩镇,难以分出时间管理内政细务。
坊市制越发难以维持,卖油的,卖点心的,卖小玩意儿的小店铺便如同雨后春笋出现在这些坊区中。《唐两京城坊考》记载,安南崇仁坊集市繁盛,“一街辐辏,遂倾两市,昼夜喧呼,灯火不绝”,属于中国人的“夜市时代”就此到来。
参考资料:人民网-“三更”“半夜”源自两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