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税漏税做假账是什么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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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 偷税漏税 做假账相关 罪名 会受到什么处罚? 《 刑法 》第二百零一条 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不满百分之三十并且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 行政处罚 又偷税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或者 拘役 ,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 罚金 ;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 以下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占应缴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并且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依照前款的 规定处罚。 对多次犯有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刑法》第二百零三条 【 逃避追缴欠税罪 】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欠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欠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第二百一十一条单位犯本节第二百零一条、第二百零三条、第二百零四条、第二百零七条、第二百零八条、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之罪 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一十二条犯本节第二百零一条至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之罪,被判处罚金、 没收财产 的,在执行前,应当先由税务机关追缴税款和所骗取的出口退税款。 偷税漏税做假账相关罪名一旦成立,那么将根据规定和涉及金额的数目进行数倍的罚款,并且处以 刑罚 ,如果是公司从事偷漏税这类犯罪活动,那么公司负责人也将受到相应惩处。因此,不要认为少交点税或者不交税都没事,一旦被发现那等待的就是严厉的惩罚,还是不要以身犯险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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