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销和传销性质是一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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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李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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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和传销性质是一样吗

肯定不一样啊,大家都听说 了传销是违法的啊。不是打击传销吗?那么两者有什么区别呢?什么是营销?
营销是关于企业如何发现、创造和交付价值以满足一定目标市场的需求,同时获取利润的学科。营销学用来辨识未被满足的需要,定义、量度目标市场的规模和利润潜力,找到最适合企业进入的市场细分和适合该细分的市场供给品。
营销经常由企业组织中的一个部门专门负责,这样其实有利有弊。利在:便于集中受过营销训练的群体专门从事营销工作;弊在:营销不应该仅限于企业的一个部门来进行,而应该在企业所有活动中体现出来。
?? 营销学中使用的主要概念有哪些?
包括市场细分(segmentation)、目标市场选择(targeting)、定位(positioning)、需要(needs)、欲求 (wants)、需求(demand)、市场供给品(offerings)、品牌(brands)、价值和满足(value and satisfaction)、交换(exchange)、交易(transaction)、关系和网路(relationships and neorks)、营销渠道(marketing channel)、供应链(supply chain)、竞争(petition)、营销环境(marketing environment)和营销策划/方案(marketing programs)。这些术语构成了营销职业的词汇库。
?? 如何概括营销的主要过程?
营销的主要过程有:(1)机会的辨识(opportunity identification);(2)新产品开发(new product development);(3)对客户的吸引(customer attraction);(4)保留客户,培养忠诚(customer retention and loyalty building);(5)订单执行(order fulfillment)。这些流程都能够处理得好的话,营销通常都是成功的。如果哪个环节出了问题的话,企业就会面临生存危机。
?? 营销应被视作一个部门还是公司的整体哲学和实践?
多年前,惠普的创始人之一大卫??派卡德(David Packard)说过:“营销的重要性远不止于仅仅将其单独留给营销部门去做。”有着世界上最好的营销部门的公司一样可能出现营销失败。原因在于:生产部门可能会提供次品,送货部门可能会送货晚点,会计部门可能会开出数额不准的发票,这些都会导致丧失客户。只有全体员工都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承诺的价值,满足和取悦于客户,营销才会是有效的。
?? 营销是否应该适应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具体情况,有无固定的原则?
营销并不是分析几何那样的学科。在具有不同的政治、经济、文化的国家,营销不应该一成不变。即使在同一个国家,在消费品行业、B2B行业 (business to business industries)和服务业,营销方式也是不同的。而在同样的行业里,不同的企业也有着各自不同的营销方式。
营销确实包括一些比较固定的原则,包括:
??在制定营销战略时对消费者、竞争者和分销商中心地位的尊重。
??对每一个市场进行市场细分,根据自己公司的实力和目标选择前景最好的市场细分。
??对于每一个目标市场选择市场细分,研究客户的需要、认知、偏好和购买过程。
??通过认真定义、创造和交付更好的价值,在目标市场赢得优势。
任何人在任何领域的理论都会过时,如同我们理解宇宙的过程那样,哥白尼取代了托勒密,爱因斯坦又取代了哥白尼。所以每当一个全新的营销理论露出端倪,我会毫不犹豫地成为第一个吃螃蟹的人。
?? 你认为在今天的企业界,关于什么是有效的营销有哪些主要的误区,这些错误观念来自哪里?
在企业界和公众的意识中,营销被极大地误解了。企业认为营销存在的目的在于支援生产,消除企业的存货。而事实却恰恰相反——生产存在的目的是为了销售。企业可以将其生产外包,而造就一个企业的则是营销的思维和实践。生产、采购、研发、融资以及其他所有职能都是为了支援企业在营销上的工作。
营销经常被拿来和销售相混淆。其实销售只是营销的冰山一角。在销售之外,营销还包括了广泛的营销调研、相应产品的研发、产品定价、分销渠道的开辟拓展以及使市场了解这种产品。与销售相比,营销是范围更广且更具综合性的过程。
有时,营销和销售几乎有着相反的意味。难以销售的营销是一个自相矛盾的说法。很久以前我说过:“营销不是找到一个精明的办法处理掉你制造的产品,而是创造真正的客户价值的艺术。”营销是为你的客户谋福利的艺术。营销人员的格言是:质量、服务和价值。
只有当你手中拥有存货时,销售商品才会开始;而营销活动在产品出现之前就已经开始了。营销是企业必须进行的日常活动,用以发现客户的需要和公司应该生产的产品。营销决定了如何启动、定价、分销和促销产品和服务并在之后不断监控市场上的变化,对产品和服务做出相应的改进,最终决定何时终止提 *** 品和服务。
总之,营销不是一种短期的销售行为,而是一种长期的投资行为。良好的营销在企业生产产品之前就已经开始了,并在销售完成之后仍然长期存在。
?? 营销始于何时?
早在人类出现时,营销就出现了。在《圣经??旧约》的第一章(当然这不是人类的开始),我们看到夏娃说服亚当偷食禁果,不过夏娃不是第一个营销人员,这个称号应该属于那条说服了夏娃把禁果推销给亚当的蛇。
作为一门学科,营销学开始于20世纪上半叶,那时主要出现在与分销(尤其是批发和零售)相关的课程中。但是当时经济学正陷于追求纯理论的学术冲动之中,人们忽略了这门和经济正常执行关系密切的新兴学科。供求曲线只是表明了均衡时的价格水平,却没能解释从生产商通过批发商一直到零售商的价格链。因此早期的市场营销学者填补了经济学家研究的空白。不过,经济学仍然是营销学之母。
?? 营销是一门艺术还是技术?
营销更多的是一门技术和职业。美国营销协会(American Marketing Association)和英国特许营销协会(British Chartered Institute of Marketing)都各自致力于职业营销人员的资质认可。他们相信通过建立严格的测试制度可以区分合格的营销人员和冒牌货。
然而,许多没有经过严格训练的营销人员也有非常出色的营销理念。英格瓦??坎普拉(Ingvar Kamprad)并不是一个职业营销人员,但是他的IKEA(宜家)公司仍然通过为大众提供质优价廉的家俱大获成功。创造力是成功营销的重要部分,当然这种需要不仅仅限于营销人员。
理工科对营销也是非常重要的。营销人员通过营销调研、市场建模、预测分析会得到很多有用的资料。营销人员通过营销建模做出决策和指导投资,建立营销的度量方法来显示他们的活动对于销售和利润的影响。
营销到底是一门艺术、技术还是科学?答案是所有这些因素共同构成了营销。
?? 营销是一门应用科学吗?
如同工程学从诸如物理学、化学等基础学科中汲取营养一样,营销学也植根于几门基础学科,包括经济学、心理学、社会学、组织科学和决策科学等。营销学随着这些学科的进展而不断发展。我相信营销学最终会演化成一门需求管理学科,包括更加全面的关于需求驱动和需求优化的理论。
?? 营销学何时开始广泛地采用心理学、社会学和人类学等诸多学科的结论?
营销人员逐渐意识到,营销活动的中心是购买者而不是销售者。为了理解购买者,营销人员必须研究组织行为学。营销学研究者们必须运用有关人口统计学、心理学、文化和社会的影响来理解客户的需要、认知、偏好和行为,以找到更有效的营销战略。
?? 营销作为一个术语的使用正在超出原先通常的商品和服务领域,这是否是件好事?
对于营销概念使用范围的扩大,我也出了不少力。1969年,我写过一篇题为《扩充套件营销概念》(Broadening the Concept of Marketing)的论文。文章里我认为营销不只可以被盈利性组织所使用,还可以被诸如博物馆、教堂、慈善机构等非盈利性组织所使用,以吸引客户、志愿者和捐助基金。我更进一步论述营销可以被应用到社会活动的发起上,诸如“请勿吸菸”、“勿吸食毒品”、“食用健康食品”、“每天锻炼”、“请勿乱扔”等等。
现今,我更进一步地认为我们可以营销商品、服务、体验、资讯、财产、地点、人物、组织和公用事业。同任何概念一样,营销可以应用到好坏两方面。我还是认为营销学思维方式的广泛应用是利大于弊的。
??现在各种各样的商品是否已经满足了我们所有的需要,可供企业开展营销活动的消费者需要是否太少?
谈起营销,我们总是会说到迎合未被满足的需要。现在,确实有很多的产品满足了我们大多数的需要。我的朋友,义大利人皮埃特罗??圭多(Pietro Guido)写了《无需要社会》(The No Need Society)来提出以下论点:营销人员应该学会如何创造需要,类似于索尼(sony)公司营销创新电器的方式。企业应当学会由市场驱动(消费者需要的驱动)转向驱动市场(致力于创造新的市场)。多年前,谁会需要随身听、大萤幕彩电、微型摄像机等等产品呢?对企业来说,新的竞争需要就是不断找到新的需要和新的市场。
?? 为什么营销是满足个体需要的最好方式?
人可以通过许多方式满足自己的需要,例如偷窃或行乞。营销是通过某种价值的提供来交换个体想要从另一方获取的东西。营销的基本理念是交换,这是文明社会里最合理和普遍接受的方式。
?? 营销在应用于消费品、服务、B2B时,是否分别有所不同?
许多营销的理念和工具最初是来自快速消费品行业面对的一些实际问题,其他的工具则来自于耐用产品行业(无论是面向消费者的还是面向企业的)、日用品行业和服务业。由STP (市场细分segmentation,目标市场选择targeting,和定位positioning)理论和4P(产品Product,价格 Price,地点Place,促销Promotion)理论构成的营销学理论框架可以帮助我们分析任何市场、产品和服务。当然,每个市场都各自有其特征,需要特定的营销理念和工具,比方说,服务业的营销人员在制定自己的营销方案时,会更多地关注另外的3P(人员Personnel、服务流程process 和服务有形化Physical evidence)上。不过,这些市场型别(消费品、工业和服务业)并不需要完全不同的理论框架。否则,我们将面对的是市场I、市场II、市场III这样混乱的局面,而且行业间也无法进行相关经验的交流借鉴。
??营销的任务是什么?
关于这个问题,至少有三种回答。最早的回答是营销的任务是负责把企业的全部产品销售给无论任何人。接下来的回答思考就深入了一些,认为营销应以满足目标市场未被满足的需要为任务。最后一种则具有哲学上的意义,认为营销的任务是在世界范围内提高物质生活的标准和质量。
营销的角色是感知人们未被满足的需要,建立新的有吸引力的解决方案。现代厨房及其附属用具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展示了营销是如何把家庭主妇从繁重的家务劳动中解放出来,在更高的层次发展自己的。
?? 你曾说过在制定商业策略时,营销必须扮演首要角色。你认为现今的企业经理们是否已经充分意识到了营销对于企业成功的重要性?
CEO们往往把营销看作是一个部门的事,负责在产品生产出来以后将其销售出去。我们的观点是营销必须被视为决定企业战略方向的活动。彼得??德鲁克(Peter Druker)早在30多年前就已经说得很清楚:“一家企业只有两个基本职能:创新和营销。”
?? 你曾说过如果一个企业的营销部门不能够发掘出新的市场机会,其员工应该被解雇。然而市场上是否还有那样多的好机会?
一个经济体中,机会的绝对数量会随着商业周期和技术周期而变化。在经济衰退而新的技术还没有出现的时候,机会的数量将会更少。
然而机会总是存在的。看看那些不断出现在“创新”和“惊奇”目录中的产品吧,任何一家提 *** 品或者服务的企业都应当能够想出新的办法来对原有产品进行改动,合并不同产品的相关特征来创造新的产品,提供不同型号的产品,或者在原有产品基础上增加新的特性或者服务。
提供给市场的产品和服务不仅可以针对不同的市场进行重塑,市场供给品本身也可以用新的视角看待。
在我和费南多??德里亚斯迪贝斯(Fernando Trias DeBes)合著的《横向营销》(Lateral Marketing)里,我提出了一种和纵向营销(vertical marketing,即市场细分)不同的、创造性的方法来找到新的营销思路。纵向营销针对的是某个特定市场,而横向营销则从一个全新的视角来看待产品。可以举出很多例子。今天我们可以在加油站买到食品,在超市进行银行事务,可以在网咖使用电脑,用手机拍照,通过嚼口香糖来服药,还可以吃零食来摄入谷类。机会永远存在,缺少的只是去发现。衰退期的营销并不意味着失败,营销只有在缺少想象力的时候才会失败。
?? 在今天的经济中,你能看到哪些巨大的商业机会?
以下列出了我认为的巨大商机:
1.生物科技[如合理化药物设计(rational drug design),应用于安全系统的生物特征监测]。
2.行动电话(如电话支付、无线装置)。
3.安全保障技术(公司、家庭的安全装置)。
4.针对利基市场1的业务(如专门为拉美人开设的银行)。
5.外包。
6.储存系统。
7.自动化技术(例如高速公路自动收费装置)。
8.医疗保健装置。
9.机器人。
企业面对一个潜在的商业机会时,考虑以下问题:
1.是否有较大的市场空间?
2.是否会有激烈的竞争,前景如何?
3.是否能建立可盈利的商业模型?
4.能否迅速积累资本,壮大企业?
?? 营销和销售规划(merchandising)有什么区别?
销售规划作为术语主要应用于零售业,用来描述零售商为了利于销售对于上架商品及其陈列方式的选择。营销是广泛得多的范畴,销售规划只是其中的一部分活动。
??除了销售额下降,还有哪些是企业必须对自己的营销采取措施的征候?
这些征候包括:
1.公司进行扩张战略,而销售却过于平稳。
2.销售额起伏过大,不够平稳。
3.销售额还不错,但是毛利过低。
4.产品利润偏低,客户细分不明,或者分销渠道不畅。
??那些对营销还不是很了解的CEO或者企业的经营者们该从哪里开始,除了阅读你的著作?
实际上,我还是会建议从读我的一本书开始,不是那本700页的《营销管理》(11版),而是270页的《菲利普??科特勒论营销》(Kotler on Marketing)。这本书里展示了基本概念、原则和策略。对于寻求营销技巧的读者,尤其对于来自那些小公司的读者,康拉德??莱文森(Conrad Levinson)有关“游击营销”(guerrilla marketing)的书将会有所帮助。最后,有很多关于特定主题的书籍可供阅读,像塑造品牌、沟通管理、定价、与中层员工共事和发展有效的营销团队。
??从诞生以来,营销发生了怎样的变化?
营销学是作为经济学的分支学科而出现的。早期的营销人员致力于研究分销渠道,这一点不同于大多数经济学家只是把供求曲线作为市场价格的决定因素而忽略了多层次分销对价格造成的影响。早期的营销学偏重于描述性、制度性的研究。除了分销渠道,早期的营销还把研究重心放到广告和个人销售活动方面。从那时起,许多人开始认为营销只不过是销售产品的代名词,直到许多年之后,营销才从这个误区中解放出来。以下是营销思想发展的主要阶段:
4P理论标志著营销学发展过程里的一大步,因为它把产品、价格、地点和促销作为企业对市场供给品做出决策时考虑的一部分引入了营销。营销人员们后来意识到,为了决定4P的内容,他们必须更好地理解客户,于是转向了4C理论——客户价值(customer values)、客户成本(customer costs)、客户便利(customer convenience)、客户沟通(customer munication)。
之后,营销人员们又引入了一个理念:企业决定4P之前,应当先进行STP战略思维,即市场细分、目标市场选择和定位。
营销人员们还意识到,企业的营销可以在4个不同的目标层次上进行:大众市场、市场细分、市场利基和个人客户。
后来,营销被总结为一整套针对需求的由水平、时间和构成组成的管理技能。
进行进一步地拓展后,营销的概念超出产品和服务的范畴,开始包括理念、公用事业、地点、人物、组织和其他实体。
什么是传销?什么叫传销?
根据第444号国务院令,公布的《禁止传销条例》中定义了什么是传销: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二、传销定义的演变
最早传销一词是从英文“Multi-Level Marketing”翻译过来的。意思是:多层次相关联的经营方式。
由于1998年我国对传销政策的调整,逐步有人用直销一词来代替了传销一词。按照当时的国家政策,人们把“专卖店加直销员”的多层次经营方式称为“直销”。而把无专卖店的多层次经营方式称之为“非法传销”。“传销”一词反被淡化了,没有了明确的定义。
随着直销立法的程序,2005年9月1日公布、2005年11月1日实施的《禁止传销条例》再次对“什么是传销?什么叫传销?”给出了最新的明确的定义。

微商和传销性质是一样吗

有点类似了,越来越接近了,微商已经开始臭大街了,不少人都开始朋友圈里做微商的人了,都是一群异想天开的人,招人烦的人.2016年再玩微商的人都是智商低的人,香港优盟的微营销大师侯奎就是骗子

传销和网路营销性质一样嘛?

类似的话听过,当年被朋友骗去干传销的时候,那帮人说:我们不是传销,我们代表的是新时代的营销方式“网路营销。”不过网路营销这个词让他们乱用了,真正的网路营销是以网际网路为媒介进行营销的方法。

网路点卡代销~和传销的性质是一样的吗?

代销怎么会跟传销一样呢,传销是拉人头,你卖点卡需要让买你点卡的人都来加入你的组织吗?

传销和营销或直销是一样的吗?

当然不一样啦!传销是非法的欺骗
营销是对任何产品,非产品的策划销售过程
直销是不通过门店经营,由业务员直接销售的形式

直销和传销,营销一样吗?

是啊,但多数直销公司都是有钱人玩的游戏!

盗窃、销脏、性质是一样吗?

盗窃、销赃,是两种不同的罪行,性质当然不一样。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犯本罪,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判处罚金。所谓情节严重,是指数额巨大或者其他严重情节。
“销赃罪”已经改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构成窝赃、销赃罪要明知所窝藏、转移、收购或者代为销售的物品是犯罪所得的赃物。对于事实上窝藏、转移、收购或者销售了赃物,但确不知情的,不构成犯罪。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做安利和搞传销性质一样吗?

一样。。。。。。做安利的人都虚伪的不得了。在你没有加入安利前对你百般投好,一加入后鸟都不鸟你。。。还要你拼命买安利的产品自己先用。。。做了后悔死你。。。

微商跟传销性质一样吗

微商有点类似传销,区别于是否传销,要看其运营方式才知道,请把其运营方式与与传销相关知识比对,如果不符合传销特点就不是。
传销的特征是
一,交会员费或者代理费获得加入资格,不管有没有产品;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
二,发展下线获取提成,也就是说参加者的工资的来源,是参加者的下线所交的钱里的提成;
三,首先为参加者提供各种服务(色情也不例外),然后胁迫交费成为会员,否则报警。
四,现在新出的一种微商传销,其团伙说只要通过代理人的微信、QQ、微博等转发出去的,购买成功后,给予40%提成(其实质成本价格只有8%,也就是8元的东西卖价100元,给予转发者40元后,自己赚52元)。而真正的微商一般靠自己转发投放广告,无给予别人高额提成说法。
五、组成上下级关系,层层返利。
传销禁止条例是2005年颁布的,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入刑是2009年,刑法224之一。法律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的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资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认购商品等方式等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继续发展他人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自买自卖
传销销售物件则以自己为主,自己购买公司的产品(如商店价值25元的牙膏,传销者会说是原价100元的牙膏,交了的会员费后打三折33元),并把这种销售方式推广给下线,下线其实就主要以自己亲朋好友为发展物件。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
方式获得加入资格,是一种害人害己、为少数顶级上线牟取暴利的骗术。

营销和传销是一回事吗

同样是销售,后者是逃税行为,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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