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埔区是什么级别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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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为副厅级单位。因为广州市为副省级的单位,所以它所属的城区为副厅级单位。
2014年2月13日晚,广州市公布行政区划重大调整方案:原萝岗区和原黄埔区合并为新的黄埔区,区政府驻萝岗街道香雪三路1号。2015年9月1日,黄埔区举行挂牌仪式。
扩展资料:
黄埔区建置沿革
1949年10月14日广州解放。10月23日,黄埔随番禺县解放而解放。解放后,建制几经变动。建国初期,黄埔仍属番禺县管辖。1951年,广州市调整行政区域,原属番禺的黄埔车陂、鱼珠、文冲等一带四十五个自然村划入市郊,黄埔划为广州市管辖,同年12月开始筹建黄埔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黄浦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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