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四川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条件是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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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上半年四川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时间是4月16-19日,报名网站是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全国统一面试时间是5月18-19日,现将2019上半年四川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考条件整理如下:
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内的考生,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可在我省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面试: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四)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取得初级中学教师、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学生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学历,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五)户籍或人事关系(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聘用合同并由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在四川省的社会考生,应在户籍所在地或人事关系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
(六)四川省内高等学校在校毕业前两年内的学生、中等职业学校师范类专业在校毕业前两年内的学生以及在校研究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在学校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四川户籍的外省在校生须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
(七)在我省学习的港澳台居民参照我省在校生政策报名参加考试,在我省工作或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在工作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八)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相关规定执行。
特别提醒:根据《教育部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通知》(教政法函〔2019〕12号)文件精神,从2019年下半年开始,申请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时提交的工作单位或者人事关系证明,改为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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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四)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取得初级中学教师、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学生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学历,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五)户籍或人事关系(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聘用合同并由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在四川省的社会考生,应在户籍所在地或人事关系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
(六)四川省内高等学校在校毕业前两年内的学生、中等职业学校师范类专业在校毕业前两年内的学生以及在校研究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在学校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四川户籍的外省在校生须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
(七)在我省学习的港澳台居民参照我省在校生政策报名参加考试,在我省工作或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在工作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八)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相关规定执行。
特别提醒:根据《教育部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通知》(教政法函〔2019〕12号)文件精神,从2019年下半年开始,申请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时提交的工作单位或者人事关系证明,改为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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