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谁提出创建文明城市
创建文明城市活动始于1995年。当年张家港市开展创建文明城市的经验得到中央领导同志的充分肯定,中央新闻单位集中宣传推介了张家港的经验,在全国引起强烈反响,全国掀起向张家港学习的热潮。
1996年10月,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建设的决议》,第一次把文明城市与文明村镇、文明行业并称为“三大”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创建活动,写进党的《决议》,引起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创建文明城市活动成为全国各地推动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抓手,全国迅速掀起了以创建文明城市为龙头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热潮。
扩展资料:
评选标准
1、组织领导坚强有力,创建工作机制健全;
2、思想教育深入细致,道德建设扎实有效;
3、创建活动蓬勃开展,人民群众广泛参与;
4、党政机关廉洁高效,社会风气健康向上;
5、科教文卫体稳步发展,社会事业全面进步;
6、社会治安良好,社会秩序井然;
7、基础设施较为完善,生态环境优良;
8、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居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
考评方式
全国文明城市主要依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进行测评优选,并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评价作为申报全国文明城市的前置条件,测评结果单独排序,按百分计算,得分低于85分的,不能参与全国文明城市申报,同时,该项得分按20%的比例计入全国文明城市总得分。
测评方式:主要采用听取汇报、材料审核、问卷调查、网络调查、实地考察、整体观察六种方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难点是实地考察。全国文明城市实地考察方法具体有三种:
一是实景(情)模拟验证,如:拨打法律服务热线,拨打维权举报电话等;
二是实地调查,即进入现场查证被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测评标准,如:到社区查看相关工作记录等;
三是实地观察,即根据实地观察要求,在实地考察点、在一定时间内,对被考察对象进行实地观察。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全国文明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