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继承问题

我堂哥告我爸爸和我二伯关于我爷爷的遗产继承问题,我爷爷生前是由我大伯赡养,在此期间我二伯和我爸爸都拿了赡养费。后来我大伯也去世了,我堂哥赡养了几个月后,由我二伯和我爸爸赡... 我堂哥告我爸爸和我二伯关于我爷爷的遗产继承问题,我爷爷生前是由我大伯赡养,在此期间我二伯和我爸爸都拿了赡养费。后来我大伯也去世了,我堂哥赡养了几个月后,由我二伯和我爸爸赡养,交接时说的是:谁料理我爷爷的后事,三间草房就给谁,(这个是在以前经过法律确定的)后来爷爷去世后我二伯和我爸爸把这房子卖了,后来我堂哥来起诉我二伯和我爸爸,我想咨询一下,谁会胜诉?我们应该怎么办 展开
法帮网知道
2010-12-24 · TA获得超过4.9万个赞
知道答主
回答量:7.6万
采纳率:0%
帮助的人:0
展开全部
一、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顺序  我国《继承法》第10条明确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  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我国《继承法》只规定了两个继承顺序,  在同一个继承顺序中的继承不存在先后顺序之分,同一顺序中的继承人对被继承  人的遗产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利。  二、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一般原则  遗产须按法律规定的原则进行继承。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  顺序继承人继承。""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  务,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继承法》第13条规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  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  所谓""一般情况""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彼此在生活状况、劳动能  力以及对被继承人所尽抚养、扶养或赡养义务等方面,情况基本相同,条件大致  相近。  所谓""均等分配遗产""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的法定继承人所取得的被继承人遗  产数额比例相同,没有明显差别。  三、法定继承的特别规定  特殊情况下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可不均等分配遗产,这些特殊情况是指:  1、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可以多分。  生活有特殊困难是指继承人因为没有独立的经济收入或其他生活来源,难以维  持其起码的物质生活条件。缺乏劳动能力是指继承人因尚未成年而不具备劳动能  力或因年迈、疾病等原因部分丧失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对于具备上述条件的继  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必须给予照顾,其实际取得遗产份额,应当较其他继承人  多。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或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  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是指对被继承人负有法定的扶养、抚养和赡养  义务的继承人,为被继承人的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者提供了主要劳务扶  助。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是指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在日常生活方面处于相互紧密  联系状态,彼此相互关心和照顾。对于符合上述情况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  以适当多分。  3、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  不分或者少分。  对被继承人负有法定的扶养、抚养和赡养义务的继承人,在其具有履行扶  养、抚养和赡养义务的条件下,如果拒绝履行上述义务,那么在分配遗产时,不  应分给这类继承人任何遗产,或者仅分给其极少数额的遗产,以此作为对这类继  承人的法律制裁。但应注意,如果被继承人因有固定收入和劳动能力,明确表示  不要求其扶养的,分配遗产时一般不应因此而影响其所应取得的遗产份额。  4、经继承人之间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分配。  在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的条件大致相当的情况下,继承人之间既可均等  分配也可以协商,在达成一致同意的基础上,对被继承人的遗产进行不均等分  配,这是继承人自主自愿的行使其继承权的结果,法律对此不加以干预。

参考资料: 免费遗产继承法律咨询就到法帮网 http://www.fabang.com/ask/browser.php?tid2=14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您可能需要的服务
百度律临官方认证律师咨询
平均3分钟响应 | 问题解决率99% | 24小时在线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10046人正在获得一对一解答
兰州荒漠之舟2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苏州天空之城3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西安夜猫子4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下载百度知道APP,抢鲜体验
使用百度知道APP,立即抢鲜体验。你的手机镜头里或许有别人想知道的答案。
扫描二维码下载
×

类别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

说明

0/200

提交
取消
还有疑问? 马上咨询38601位在线律师,3分钟快速解答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辅 助

模 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