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遗产分配
我姐在2002年因病去世,遗留下一子。今年我姐单位对房子进行一次性补贴。补贴:补贴钱总数一半给我姐夫,剩下一半为我妈和我姐孩子两人平分。这样分配对我妈是否合理?问题被cy...
我姐在2002年因病去世,遗留下一子。今年我姐单位对房子进行一次性补贴。补贴:补贴钱总数一半给我姐夫,剩下一半为我妈和我姐孩子两人平分。这样分配对我妈是否合理?问题被 cyk111322 进行了补充: <span class="quote"><span>用户于 2009/09/21 18:52:18 进行了补充:</span><br />我姐和我姐夫共有的房子,我妈到现在还有继承权吗?</span><span class="quote"><span>用户于 2009/09/21 18:58:42 进行了补充:</span><br />我姐去世时,还未买房子,现在房子是姐夫和后结婚女的买的</span><span class="quote"><span>用户于 2009/09/21 19:01:15 进行了补充:</span><br />因为我姐和我姐夫不是一个单位的,房子补贴只是针对我姐的补贴,这样对于我妈的分配还合理吗?</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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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参考资料: 免费遗产继承法律咨询就到法帮网 http://www.fabang.com/ask/browser.php?tid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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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10 · 专业律师咨询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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