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离婚
我和老公虽在同一个家庭生活,但我们已经分居一年多,我知道他一直在外面找女人,但我没有直接的有效证据,他对我十分冷淡,用他的话说,他和我已经没有半点感情可言,而且我们也不和...
我和老公虽在同一个家庭生活,但我们已经分居一年多,我知道他一直在外面找女人,但我没有直接的有效证据,他对我十分冷淡,用他的话说,他和我已经没有半点感情可言,而且我们也不和对方说话,我家的经济也在他掌握,我每用一分钱都从他那儿要,我实在承受不了这种生活方式,我想离婚,我们在街上买地盖了一间房子分前后两间,两层,有两个女儿,我们做电器生意,和他协议不了,他一定要房子,但他又不肯拿出钱来,我现在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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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有两条途径,法院诉讼离婚和到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两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章 离婚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一、民政部门协议离婚程序便捷。 协议离婚过程中离婚协议的起草过程,应十分慎重,决不能草率行事,必要时最好请律师把关。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激帆)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晌空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并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能够达成协议,自2003年10月1日《婚姻登记条例》修明谨雹改实施后,到民政部门办理协议离婚十分便捷。 二、法院诉讼离婚:便捷与繁琐并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章 离婚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夫妻一方坚持不离或虽同意离婚,但对子女抚养或财产分割达不成协议的,只有通过法院诉讼离婚。
参考资料: 免费婚姻家庭法律咨询就到法帮网 http://www.fabang.com/ask/browser.php?tid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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