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志蜀书先主传原文及翻译
三国志蜀书先主传是三国志作者陈寿为刘备(161-223)立的传,是三国志蜀书的第二篇,总第三十二卷。
1、先主姓刘,讳备,字玄德,涿郡涿县人,景帝子中山靖王胜之后也。胜子贞,元狩六年封涿县陆城亭侯,坐酎金失侯,因家焉。先主祖雄,父弘,世仕州郡。雄举孝廉,官至东郡范令。
2、先主少孤,与母贩履织席为业。舍东南角篱上有桑树生高五丈余,遥望见童童如小车盖,往来者皆怪此树非凡,或谓当出贵人。先主少时,与宗中诸小儿于树下戏,言:吾必当乘此羽葆盖车。叔父子敬谓曰:汝勿妄语,灭吾门也!年十五,母使行学,与同宗刘德然、辽西公孙瓒俱事故九江太守同郡卢植。德然父元起常资给先主,与德然等。
3、元起妻曰:各自一家,何能常尔邪!元起曰:吾宗中有此儿,非常人也。而瓒深与先主相友。瓒年长,先主以兄事之。
4、先主不甚乐读书,喜狗马、音乐、美衣服。身长七尺五寸,垂手下膝,顾自见其耳。少语言,善下人,喜怒不形于色。好交结豪侠,年少争附之。
5、中山大商张世平、苏双等赀累千金,贩马周旋于涿郡,见而异之,乃多与之金财。先主是由得用合徒众。
翻译:
1、先主传,先主姓刘,名备,字玄德,涿郡涿县人,景帝之子中山靖王刘胜的后人。刘胜之子刘贞,元狩六年(前117)受封涿县陆城亭侯,因在宗庙祭祀时所献祭金违犯礼制,而触犯律令被削去爵位,于是便在涿县安家。先主祖父刘雄、父亲刘弘,均在州郡做过官。刘雄由孝廉出身,官至东郡范县县令。先主少年失父,与母亲靠贩草鞋织芦席为生计。
2、在他家庭院东南角的篱笆墙边上,长有一棵桑树,树高五丈有余,远远望去,枝繁叶茂形同车盖,过往行人都觉得此树长得非同一般,有人预言这户人家要出贵人。
3、先主儿时与族中小孩们在树下玩耍,曾逗趣说:我长大了一定会乘坐这个羽盖车。叔父刘子敬训斥他说:你不要胡言乱语,这要招灭门之祸的!先主十五岁时,母亲命他外出游学,于是他与同族刘德然、辽西人公孙瓒一道师事前九江太守同郡人卢植。
4、德然的父亲刘元起常常资助他,并把他和刘德然一般看待。元起的妻子说:我们也不是一家人,哪能总这样款待他。元起说:我族中有这么个孩子,非等闲之人。公孙瓒与先主两人交情深厚,因其年长,先主即以兄长之礼对待他。
5、先主不太喜爱读书,反倒喜欢走狗跑马、听音乐、美服饰。他身高七尺五寸,双手过膝,转头能看到自己的耳朵。他平时沉默寡言,善待下人,不轻易表现出自己的喜怒,并喜欢结交豪侠之士,不少年轻人都争相归附,为其所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