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声乐演唱过程中影响情感表达的因素】浅析声乐演唱中情感的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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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乐演唱是演唱者利用声乐技巧表现艺术作品情感的活动。在诠释音乐作品的整个过程中,不仅需要演唱者用声音来演绎,更需要演唱者通过自身对作品情感的准确把握,将作品中的思想感情和内涵传达给听众。也就是说,声乐演唱过程,其实是演唱者将自己对作品中词曲的理解,运用自己的声音进行二度创作,把歌曲的思想内容和情感通过自己的声乐语言准确地表达出来,所以,歌唱是情感表现的艺术。因此,歌唱者除了在演唱过程中要全身心地投入表现歌曲作品外,还必须提前对歌曲作品进行分析与研究。然而,在现实教学中,我们却发现一些学习声乐的学生在演唱过程中一味地追求声音的响亮、技巧的运用,却忽视了对歌曲情感的思考与处理,以至于唱出的歌声没有内容,缺乏灵魂,不能打动听众。原因何在?下面,笔者将声乐演唱过程中影响情感表达的因素进行粗浅的分析,进一步强调在声乐演唱中情感表达的重要性,让歌唱者的演唱更优美动听,准确到位。
一、对作品风格及内涵认识不够
歌唱是艺术化的音乐语言,是旋律与诗词相结合的综合艺术,它与纯音乐最大的不同在于,纯音乐是以描绘意境为主,让听众随着音符的变更感受作品的灵魂,而歌唱则往往是一个具体的影像,它所要表达的内容是真切而实在的。一首好的声乐作品的演唱,应该是歌唱者用心去体会歌曲作品,并通过演唱来表达和诠释作品的真正灵魂。吉赛尔・布雷勒认为,“音乐表演不是物质的实现,而是精神作用促使这一实现的产生。”表演的重要意义就在于忠实于自己演出的作品。演唱者必须赋予演唱以个人的想象,只有演唱者的临场演唱深入意境,将自己投入到作品角色当中,才能给演唱以准确的情感表达。在演唱过程中,有些演唱者往往通过自己的主观臆想揣度作者想要表达的意图,这就有很大的局限性,因为每一位演唱者的文化阅历都不同,思维方式也有不同程度的差异,所以难以做到对作品风格的准确把握,因而就容易导致歌唱者所演绎出来的歌曲的情感与歌曲作品本身的要求有相当的出入与冲突,使歌曲中包含的感情不能得到恰到好处的抒发。①这无论对于歌唱者自身还是一首好的声乐作品来讲,都是尴尬的。笔者认为,在演绎一首歌曲作品之前,演唱者应首先了解作品产生的时代背景,掌握大背景下的音乐总体的特征,以及了解作曲家的总体创作风格及民族文化特色,在此基础上,再由普遍性到特殊性来做进一步分析。只有先把案头工作做好,才能在表现歌曲作品时有的放矢,恰到好处地诠释歌曲。只有对作品进行全面透彻的研究与分析,才能够有条件进行二度创作,从而更准确地把握作品。
二、演唱者在表现作品时受到能力的限制
技巧在声乐学科中的重要作用是毋庸置疑的,演唱者要想完美地表现一首声乐作品,在提高自身文化涵养的同时,更要努力提高演和唱的技巧,并对各种技巧有全面的掌握。在一部声乐作品中,无论歌曲采用何种写法,是AAB、ABA还是ABAC,在不同的阶段,就会运用到不同声区的声音来表现感情,这就对歌唱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能够在高、中、低不同的声区自如地转换和运用,一定要拥有良好的声音表现力,才能使整部作品的声音过渡把握得自然有度。此外,诠释一首声乐作品,唱和演是同等重要的。在形体表演方面,演唱者要努力把作品中人物的喜、怒、哀、乐,根据自己对作品的正确理解与把握,通过表演去准确、细腻地传达给观众。比如我国著名的京剧表演艺术家杜近芳老师在《白蛇传》的断桥一折戏中,面对着跪求原谅的许仙,先是用兰花指指了一下许仙的额头,许仙稍往后倒了一下,然后又关切地扶了一把,而又轻轻推开了,这样一推、一扶,再一推,就将当时白娘子心中又爱又恨的感情表演得淋漓尽致,而这些细节的表演,都是演员通过自己的理解、揣摩,并精确地表现出来。在声乐演唱中,也只有仔细品味、细腻表演,才能将歌曲很好地完成,打动自己,也打动别人。可以说,声乐演唱,总体上就是灵活运用发声技巧和形体表演技巧来完美表现作品的。然而有些演唱者,不考虑自己所能掌握的技巧范围,也不考虑“人体乐器”脆弱的一面,不加节制地乱唱一些不适合自己的、力所不能及的歌曲,只顾得一时痛快,谈不上有情感的表现和艺术加工。演唱技巧和舞台表演能力是完成一部声乐作品必不可少的两个方面,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因此,在声乐学习的开始,首先要明白歌唱艺术的原则:艺术表现第一,技巧第二。完美的舞台声乐表演是追求的目标,而演唱技巧(不管是发声技巧还是形体表演技巧)都是为了舞台声乐表演这一综合性的艺术服务的,因此,在艺术表现与技术发生冲突时,舞台艺术表演是第一位的,演唱技巧是第二位的,演唱技巧必须服从于舞台艺术表演。
三、舞台表演上的心理素质较差
演唱者在演唱过程中需要充分的自信,一个自信的演唱者,首先是对自身的演唱能力在心理上的一种自我肯定,这样才能从容地应对演出现场出现的一切意外情况,比如话筒、音响、不小心的一个破音,还有来自观众的心理干扰等都容易打乱演唱者全身心地演绎作品,不能以最佳的状态去演唱。也有些演唱者在上台前,总考虑歌曲的高音能否上得去,伴奏是否合得上,唱完了听众会不会鼓掌等,没有全神贯注地考虑歌曲的完整表现,给自己造成心理压力和紧张气氛。演唱者应首先端正心态,抛开一切杂念,以最轻松的心态上场,自己提前酝酿,创造情境,逐步进入角色。此外,作为一名专业演唱者应多参加各种实践演出,培养自身的舞台感觉。当然,要想在舞台上坦然自若,是需要一定的舞台经验积累的,这是每位声乐学习者都要亲历的成长过程。能够在舞台上将自身交给艺术,并全身心地投入到声乐艺术表演中,才能声情并茂地演绎好一首歌曲。“声乐作为一门表演艺术,对歌唱者而言,就是将自己内心领悟到的作品中的印象、认识、感情、感想、愿望,以旋律和歌词为载体,通过自己的声音进行阐述和倾诉,是一种经过再创造后信息的输出。”②
总之,发声技巧是声乐演唱的基础,情感表达是声乐演唱的核心。演唱者不仅要有好的声音,还要有准确的、恰如其分的情感表现。演唱者在演唱一首歌曲之前,必须去理解歌曲的思想内容、表现手法,对歌词的内容、曲风、节奏、速度、旋律线的起伏、曲式及歌曲的创作背景等有所了解,通过分析和处理去增强演唱时的形象思维和对音乐的感受力,把歌曲的艺术形象和思想感情准确地表现出来。
注释:
①张拜侬.论声乐表演艺术中的情感因素[J].西安音乐学院学报,2004(4).
②范晓峰.声乐美学导论[M].上海音乐出版社,2004.
作者单位:长江大学艺术学院
(责任编辑:贺秀梅)
一、对作品风格及内涵认识不够
歌唱是艺术化的音乐语言,是旋律与诗词相结合的综合艺术,它与纯音乐最大的不同在于,纯音乐是以描绘意境为主,让听众随着音符的变更感受作品的灵魂,而歌唱则往往是一个具体的影像,它所要表达的内容是真切而实在的。一首好的声乐作品的演唱,应该是歌唱者用心去体会歌曲作品,并通过演唱来表达和诠释作品的真正灵魂。吉赛尔・布雷勒认为,“音乐表演不是物质的实现,而是精神作用促使这一实现的产生。”表演的重要意义就在于忠实于自己演出的作品。演唱者必须赋予演唱以个人的想象,只有演唱者的临场演唱深入意境,将自己投入到作品角色当中,才能给演唱以准确的情感表达。在演唱过程中,有些演唱者往往通过自己的主观臆想揣度作者想要表达的意图,这就有很大的局限性,因为每一位演唱者的文化阅历都不同,思维方式也有不同程度的差异,所以难以做到对作品风格的准确把握,因而就容易导致歌唱者所演绎出来的歌曲的情感与歌曲作品本身的要求有相当的出入与冲突,使歌曲中包含的感情不能得到恰到好处的抒发。①这无论对于歌唱者自身还是一首好的声乐作品来讲,都是尴尬的。笔者认为,在演绎一首歌曲作品之前,演唱者应首先了解作品产生的时代背景,掌握大背景下的音乐总体的特征,以及了解作曲家的总体创作风格及民族文化特色,在此基础上,再由普遍性到特殊性来做进一步分析。只有先把案头工作做好,才能在表现歌曲作品时有的放矢,恰到好处地诠释歌曲。只有对作品进行全面透彻的研究与分析,才能够有条件进行二度创作,从而更准确地把握作品。
二、演唱者在表现作品时受到能力的限制
技巧在声乐学科中的重要作用是毋庸置疑的,演唱者要想完美地表现一首声乐作品,在提高自身文化涵养的同时,更要努力提高演和唱的技巧,并对各种技巧有全面的掌握。在一部声乐作品中,无论歌曲采用何种写法,是AAB、ABA还是ABAC,在不同的阶段,就会运用到不同声区的声音来表现感情,这就对歌唱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能够在高、中、低不同的声区自如地转换和运用,一定要拥有良好的声音表现力,才能使整部作品的声音过渡把握得自然有度。此外,诠释一首声乐作品,唱和演是同等重要的。在形体表演方面,演唱者要努力把作品中人物的喜、怒、哀、乐,根据自己对作品的正确理解与把握,通过表演去准确、细腻地传达给观众。比如我国著名的京剧表演艺术家杜近芳老师在《白蛇传》的断桥一折戏中,面对着跪求原谅的许仙,先是用兰花指指了一下许仙的额头,许仙稍往后倒了一下,然后又关切地扶了一把,而又轻轻推开了,这样一推、一扶,再一推,就将当时白娘子心中又爱又恨的感情表演得淋漓尽致,而这些细节的表演,都是演员通过自己的理解、揣摩,并精确地表现出来。在声乐演唱中,也只有仔细品味、细腻表演,才能将歌曲很好地完成,打动自己,也打动别人。可以说,声乐演唱,总体上就是灵活运用发声技巧和形体表演技巧来完美表现作品的。然而有些演唱者,不考虑自己所能掌握的技巧范围,也不考虑“人体乐器”脆弱的一面,不加节制地乱唱一些不适合自己的、力所不能及的歌曲,只顾得一时痛快,谈不上有情感的表现和艺术加工。演唱技巧和舞台表演能力是完成一部声乐作品必不可少的两个方面,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因此,在声乐学习的开始,首先要明白歌唱艺术的原则:艺术表现第一,技巧第二。完美的舞台声乐表演是追求的目标,而演唱技巧(不管是发声技巧还是形体表演技巧)都是为了舞台声乐表演这一综合性的艺术服务的,因此,在艺术表现与技术发生冲突时,舞台艺术表演是第一位的,演唱技巧是第二位的,演唱技巧必须服从于舞台艺术表演。
三、舞台表演上的心理素质较差
演唱者在演唱过程中需要充分的自信,一个自信的演唱者,首先是对自身的演唱能力在心理上的一种自我肯定,这样才能从容地应对演出现场出现的一切意外情况,比如话筒、音响、不小心的一个破音,还有来自观众的心理干扰等都容易打乱演唱者全身心地演绎作品,不能以最佳的状态去演唱。也有些演唱者在上台前,总考虑歌曲的高音能否上得去,伴奏是否合得上,唱完了听众会不会鼓掌等,没有全神贯注地考虑歌曲的完整表现,给自己造成心理压力和紧张气氛。演唱者应首先端正心态,抛开一切杂念,以最轻松的心态上场,自己提前酝酿,创造情境,逐步进入角色。此外,作为一名专业演唱者应多参加各种实践演出,培养自身的舞台感觉。当然,要想在舞台上坦然自若,是需要一定的舞台经验积累的,这是每位声乐学习者都要亲历的成长过程。能够在舞台上将自身交给艺术,并全身心地投入到声乐艺术表演中,才能声情并茂地演绎好一首歌曲。“声乐作为一门表演艺术,对歌唱者而言,就是将自己内心领悟到的作品中的印象、认识、感情、感想、愿望,以旋律和歌词为载体,通过自己的声音进行阐述和倾诉,是一种经过再创造后信息的输出。”②
总之,发声技巧是声乐演唱的基础,情感表达是声乐演唱的核心。演唱者不仅要有好的声音,还要有准确的、恰如其分的情感表现。演唱者在演唱一首歌曲之前,必须去理解歌曲的思想内容、表现手法,对歌词的内容、曲风、节奏、速度、旋律线的起伏、曲式及歌曲的创作背景等有所了解,通过分析和处理去增强演唱时的形象思维和对音乐的感受力,把歌曲的艺术形象和思想感情准确地表现出来。
注释:
①张拜侬.论声乐表演艺术中的情感因素[J].西安音乐学院学报,2004(4).
②范晓峰.声乐美学导论[M].上海音乐出版社,2004.
作者单位:长江大学艺术学院
(责任编辑:贺秀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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