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悔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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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
离婚后,如果当事人一方想夫妻重归于好,另一方也表示同意的,双方可以共同到一方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登记。办理复婚登记,应当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并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双方的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三)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四)离婚者需提供离婚证、离婚证明或法院的离婚判决书。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复婚申请,会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并在《结婚登记申请书》和结婚证上注明恢复结婚字样,同时收回离婚证。申请复婚登记的当事人从取得结婚证起恢复夫妻关系。但如果另一方并不同意复婚的,婚姻关系自离婚登记时或离婚判决生效时就已经解除,反悔也无济于事。
法律客观:
《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三条: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 复婚 姻关系的,应当到 婚姻登记 机关重新进行 结婚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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