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结算中的各种方式有什么特点?
1、LC:是以银行信用为担保的,开证行负有第一付款责任,只要交单议付的单证没有不符点,银行就必需在见单后N天内无条件全额支付,不管申请人(买方)是否要货。
2、DP是付款交单。交货后,我们准备好议付文件,通过我行交给客户银行。客户的银行会提醒客户单据已经到了,客户付款后会发货。
3、DA则是承兑交单,也是指通过我行将单据交给客户银行。不同的是,客户只需要接受我们的文件,他们可以拿走原始文件,并在到期时付款。
4、TT是电汇(单据一般由我们直接邮寄给没有银行的客户)。如果我们对客户采用电汇付款方式,一般惯例是客户先付30%的预付款,其余70%的一般保险方式是货物装船后,客户用我们传真的提单原件付款,然后邮寄整套正本单据。在收到付款后发给客户。
扩展资料:
收藏风险防范研究:
在国际贸易结算的风险防范中,也要注意托收的风险防范。
1、首先,国内企业在选择收款结算方式前,应在充分了解国外进口商诚信和资金能力的基础上,做好对国外进口商的信用调查,确保正确、最大限度地结算自己的交易,努力实现风险最低的国际贸易结算;
2、其次,企业在确认采用托收结算方式后,应当在托收委托书中载明外国进口商的详细地址和提交条件,明确托收结算的条件和说明。避免托收结算过程中的弄虚作假问题,最大限度地减少外国进口商进货和销声匿迹的可能性。
3、最后,在收汇结算过程中,应以定期付款为主要方式,避免出现与当地结算方式相适应的情况,从而避免国际贸易结算中的交易海关风险,使收汇结算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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