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怎么办理网上申请
网上申请营业执照流程为:
1、使用浏览器打开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点击开办企业一窗通。
2、进入开办企业一窗通页面,点击立即申请。注意,首次使用必须完成实名登录。
3、选择企业类型后点击申请公司名称,等待系统后台核准。
4、公司名称核准成功后,按照步骤分别填写基本信息、法定代表人、经营信息、股东信息、成员信息、附加信息和多证合一信息,点击提交审批。
5、审批通过后,申请邮政寄递服务,领取营业执照,完成办理。
申请营业执照材料如下:
1、《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股东、监事、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照片;
3、公司注册登记住所证明;
4、公司章程;
5、股东会决议;
6、股东与监事签署的《企业承诺告知书》;
7、工商注册登记申请表格;
8、特殊行业需提交行业审批许可证;
9、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10、其它所需材料。
办理营业执照前事项:
1、在正式办理营业营业执照之前,需先进行公司名称查询(公司注册名称查询核准),取得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租赁办公室,并作为公司注册地址之用。需提供办公地址的租赁协议与房产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三十五条
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许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要求的相关资料,必要时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准予许可;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第二十一条
申请人申请市场主体设立登记,登记机关依法予以登记的,签发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市场主体的成立日期。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市场主体须经批准的,应当在批准文件有效期内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第二十二条
营业执照分为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营业执照样式、电子营业执照标准由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统一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