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交了几个月可以取出来吗
法律主观:
住房公积金 一般一年可以提取一次,一次最多能提取70%的 公积金余额 。 符合以下情形之 一,并能按照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职工,可以提取 个人住房公积金 内的存款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屋的; 2、达到国家 法定退休年龄 ,或已经正式办理了离退休手续的; 3、完全丧失劳动力,并与所在单位 终止劳动关系 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6、支付自住房屋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的15%以上的部分的; 7、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8、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9、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10、连续失业两年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收入,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11、职工在职去世,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领取的; 12、职工为农业户口或非本市户口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法律客观: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
(二)、
(三)、
(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