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租房合同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徐炜
2023-05-24 · 刑事辩护,合同纠纷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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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

签订租房合同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一、合同主体合格与否
出租方与承租方应当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房屋应为法律、法规允许出租的房屋。房屋租赁手续应当完备,按有关规定办理房屋租赁许可证。
二、合同订立方式
租房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认真阅读合同条款,规避模糊内容,采用口头形式订立视为不定期租赁,订立时应当写明以下内容:
1.出租方和承租方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
2.租赁房屋的位置、座落、间数、面积、房屋质量、相关设备;
3.租赁期限,包括起租日期和终止日期,租期届满的退租或续租事宜;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方应当返还房屋,出租方没有提出异议的,承租方可以继续使用房屋,并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4.租金的标准和交纳期限;
租金的标准和交纳期限,按国家的规定执行,国家没有统一规定的,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协商确定。
5.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修缮房屋是出租方的义务,应保障承租方的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承租方造成损坏的,应当自行维修。
6.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出租方出卖房屋须在三个月前通知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承租方有优先购买权,出租方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继续有效。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可以进行转租。
7.违约责任、免责条件、争议的解决方式。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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